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時間為2013年6月23日,根據《2013年廣東質量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廣東質量工程師考試報名于2013年3月4日-3月29日展開,2013年廣東質量工程師考試審核詳細信息如下:
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錄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3年3月29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準考證(監考員簽名),待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相片及準考證等相關資料,進行考后審核。考生提交的相片為制作合格證書所用,務必與報名時上傳的相片一致。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并在2013年4月10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須誠信報考,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手機號碼),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將加強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抽查和監督指導, 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中國質量工程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質量工程師考試內容,可參加的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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