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蘇財會[2014]26號)要求,現將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包括初級、中級、高級)鎮江考區報名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網上報名時間及網址
2014年我省將使用財政部統一網站即“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 http://kzp.mof.gov.cn)進行網上報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4月1日至26日,今年將不再安排補報名時間。
二、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執行:
報考人員除具備: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資格檔次 | 學 歷 要 求 | 會計工作年限要求 |
初級資格 | 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及以上學歷 | ------- |
中級資格 |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 | 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 | 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 |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 |
取得碩士學位 | 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 |
取得博士學位 | ------ | |
說明: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計算到2014年12月31日(專業技術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但必須扣除全日制在校學習和脫產學習的時間)。報考人員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等相關文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在會計工作崗位上的人員。
2、學歷、資歷條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并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負責人2年以上。
(4)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以上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計算到2014年12月31日。專業工作年限和資歷年限均以周年計算。
對于后續學歷獲得者,若為全脫產學習的,應將全脫產學習時間從專業技術工作年限中扣除。
3、破格:
符合規定學歷(或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年限不足(時間不超過1年)的人員,其財會工作業績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報破格:
(1)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頒獎機構文件為準)。
(2)獲得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或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或獲得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授予的先進會計工作者稱號;或在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期間,所主持的會計機構獲得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授予的先進會計工作集體稱號。
4、符合規定學歷(或學位),取得統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等會計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統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等會計相關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
(2)取得高級統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等會計相關高級專業技術資格3年以上。
從事上述與會計相關的工作年限可以作為會計專業技術工作年限連續計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在申報轉評高級會計師資格時,還須取得會計師資格,且在會計工作崗位,否則不予受理。
三、考試級別、考試科目、時間和大綱
1、初級會計資格:2014年鎮江考區初級資格采用無紙化考試形式,9月20日-24日舉行考試,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中級、高級會計資格:全省采用筆試,10月25-26日舉行 ,其中,高級會計資格為開卷考試。
考試科目和時間如下表: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20日至24日 (共5天、10個批次) | 9∶ 00—12∶ 30 初級會計實務 (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 (無紙化考試) |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 (無紙化考試) | |||
2014-10-25(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一16∶30 (經濟法) | ||
2014-10-26(星期日) | 9:00一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3、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方可獲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4、綱: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綱。
四、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初、中級資格現場確認
考生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4月23日至27日(雙休日正常上班),請考生攜帶以下資料到網上所選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后自行網上交費,逾期將不再受理:
(1)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網上打印、報考中級需單位蓋章)
(2)居民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初、中級資格現場確認點如下:
確認點 | 地址 | 聯系電話 | 工作時間 |
鎮江市直 | 鎮江市會計服務中心(鎮江市正東路10號) | 84405972 |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
丹徒區 | 丹徒區財政局會計科(愛民路156號財政大樓211) | 88992002 |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
鎮江新區 | 新區行政服務中心2樓財政窗口(金港大道98號投資服務中心) | 80822936 |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
丹陽市 | 丹陽市會計管理服務中心(丹陽市行政中心B4025) | 8692328986579035 |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
句容市 | 句容市財政局會計科(華陽東路16號財政大樓1樓) | 87264654 |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
揚中市 | 揚中市財政局會計科(揚中市明珠大道509號) | 88321574 |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
2、高級資格現場確認
考生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4月23日至27日(雙休日正常上班),請考生攜帶以下資料到鎮江市會計服務中心(正東路10號)進行現場確認后自行網上交費,逾期將不再受理:
(1)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網上打印并有單位蓋章)
(2)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師(統計師、審計師、經濟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五、考試收費
1、收費方式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其考試相關費用(報名費、考試費、書費和快遞費)自行在網上交納,報名點不再接受現金。網上交費時間為201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收費標準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蘇價費函[2004]52號規定,2014年度初、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報名費,每人10元;2、考試費,每科60元。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110元,其中:報名費10元、考試費100元。
3、領取繳費憑證
網上交費后如需繳費憑證的考生,可憑身份證于5月12日至16日到鎮江市會計服務中心領取。
4、教材領取
網上訂書選擇非快遞送書的考生,可憑身份證和網上交費后的“回執表”到鎮江市會計服務中心領取。
六、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9月1—15日。
中級、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10月15—24日。
關注: 考試用書征訂 2014年高級會計師論壇交流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