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領取2016年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現正在發放,請合格人員點擊附件1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查詢領取點,持相關材料到各領取點(詳細地址及咨詢電話見附件2)辦理相關手續,辦理時間為10月17日-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請攜帶以下資料:
1.考試準考證(準考證丟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用于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不予發放資格證書)。
3.填寫完整并由單位加蓋公章后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1份(可在《相關下載》中下載,必須用A4型紙張)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兩寸各一張(一寸照片貼在登記表上,二寸照片貼在證書上)
5.各區縣考生需先將相關資料提交到各領取點,由各領取點匯總后統一到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驗印,最后再由各領取點發放證書。領取點為市直的考生直接到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辦理。
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10月8日
附件一:證書查詢入口
附件2:
各領取點及電話
附件3: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社部第12號令(摘要)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第二章
(第七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第九條)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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