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江蘇審計師考試定于10月16日進行,審計師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12日—25日,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3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8日—15日。
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省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82號)、審計署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6〕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本地區的考務組織工作,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審計局共同負責。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0月16日(周日)。請各市嚴格按照《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其中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2.5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點也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用,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審計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三)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6年5月12日—25日,繳費截止時間2016年5月30日。報名網址:審計考試網報名平臺(http://www.auditexam.cn),請各地在當地報名網站做好審計考試網報名平臺網址鏈接工作。
省直單位所屬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報名。
(二)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審計局要認真做好報名準備工作,相互支持、主動配合,聯合辦公,共同做好本地區考試的宣傳發動、報名組織、資格審查及報考條件咨詢等各項工作。
(三)凡新報考者,須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并按規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適用于報考中、高級資格者)。
4.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往年參加過此項考試的報考人員,持往年準考證可直接辦理同級別考試的報考手續,無需再提供備審材料(報名表除外)。各市要做好此類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
(四)各市應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員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10月8日—15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審計考試網(http://www.auditexa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有關政策規定
(一)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的規定實行。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原江蘇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轉發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通〔2002〕152號)有關要求進行。
(三)考務組織工作按照《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通知》(審考辦字〔2000〕26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和《江蘇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暫行規定》(蘇人發〔2002〕76號)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七、考試大綱
(一)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高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以上參考用書由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出版,可在中國審計數字出版網(http://www.cmepub.com.cn/)直接征訂購買。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41號、蘇財綜〔2002〕34號)和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轉發國家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文件的通知》(蘇價費〔2013〕332號)精神, 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收費60元;高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8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用。
九、其他
(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各市將值班電話于考前一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有關考務技術問題和報考資格條件的問題,請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服務指南欄目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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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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