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地區2016年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平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6〕1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6〕41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關于開展2012年北京地區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平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8號),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6〕67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平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關電信工作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二)報名參加通信專業初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專業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參加通信專業中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通信工程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碩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工程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通信工程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通信專業各級別職業水平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設置及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名稱 |
2016年 | 9∶00-11∶00 | 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初級、中級) |
14∶00-17∶00 | 通信專業實務(初級、中級) |
通信專業初級、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均設《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個科目。初級考試不分專業;中級考試《通信專業實務》分為:交換技術、傳輸與接入、終端與業務、互聯網技術和設備環境5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崗位需要選擇其一。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人員須在當年通過全部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首次報考人員”。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6月7日至6月21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簡稱“人事考試頻道”,下同),按照系統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6年6月7日-6月13日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上傳照片及審核 | 按要求上傳照片,如照片審核不通過,須重新上傳。 | |
打印及 | 1.使用A4紙打印《北京地區2016年度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 |
2016年6月14日-6月15日 | 現場 | 持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
2016年6月16日-6月21日 | 查詢審核狀態及 | 完成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24小時后重新登錄人事考試頻道查詢審核狀態,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繳費。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攜帶《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軍官證,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上述證件、證明均須原件。
(三)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須于2016年6月21日前再次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本人報考信息、級別和科目準確無誤,并且繳費狀態為成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9月20日至23日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準考證打印系統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需要發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9月26日至12月26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五、其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級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029號)規定,初級和中級收費標準每人每科70元。
(二)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事宜可登錄人事考試頻道查詢。
(四)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五)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六)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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