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將于9月7、8日舉行,2013年吉林化工工程師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6月12日;現場審核時間是6月3日至6月17日;繳費時間是6月3日至19日。 | |||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注冊城市規劃師、招標師、出版、一級建造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物業管理師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6月1日—12日。
考生(務必使用標準的IE瀏覽器)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網上報名”,選擇相應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規格,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6月3日—17日(省直報名點:08:30—11:00、13:30—16:00,法定節假日休息、周六周日不休息)。
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所選擇的考區,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點擊查看路線圖 http://map.baidu.com/)。
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地點由當地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考生本人分別在單位審核意見、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6月3日—19日。
經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審核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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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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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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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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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一、二級結構、土木、
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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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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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00
專業知識考試(上)
上午8:00—12:00
基礎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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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規范、手冊等各種資料(主要推薦規范、標準、規程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http://www.pqrc.org.cn“考試動態”欄目查詢)。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 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下午14:00— 17:00
專業知識考試(下)
下午14:00— 18:00
基礎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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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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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00
專業案例考試(上)
上午8:00—12:00
一、二級結構專業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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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 17:00
專業案例考試(下)
下午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專業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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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
業
管
理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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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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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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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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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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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級
建
造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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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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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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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9月15日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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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產
估
價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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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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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 16:30
(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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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以填涂答題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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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 16:30
(開卷、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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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產
經
紀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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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 16:30
(自備計算器)
|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 16:30
(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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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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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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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14:00—17: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
各科均為主客觀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執
業
藥
師
|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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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 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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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 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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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
業
法
律
顧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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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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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下午14:00— 16:30
|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 16:30
|
||
注
冊
城
市
規
劃
師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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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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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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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標
師
|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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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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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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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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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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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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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或與報考條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考試用書征訂及考前培訓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化工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化工工程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五、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考試成績和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六、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考試服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2.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認真貫徹執行人社部12號令,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附件:
1、考試收費標準
2、報考條件
考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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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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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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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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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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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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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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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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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每人120元,專業每人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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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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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土木工程師
(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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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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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每人120元,專業每人520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13元/人
|
基礎每人120元,專業每人304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003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
13元/人
|
基礎每人120元,專業每人264元。
|
同上
|
||
執業藥師
|
13元/人
|
每人每科44元。
|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企業法律顧問
|
13元/人
|
每人每科44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13元/人
|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每人120元,其他每人每科60元。
|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
招標師
|
13元/人
|
《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每人每科61元,其他每人每科66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633號)的規定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出版
|
13元/人
|
每人每科48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169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一級建造師
|
13元/人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每人61元,其他每人每科42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467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房地產估價師
|
13元/人
|
每人每科78元/人。
|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房地產經紀人
|
13元/人
|
每人每科85元/人。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13元/人
|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每人每科61元,其他每人每科66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767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
經濟
|
13元/人
|
每人72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其中承擔考試任務的留用考務費40元/人。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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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
|
本專業
|
大專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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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
大專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其他工科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本專業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
|||
相近專業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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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其他工科專業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專業考試
截止2002年底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基礎考試,只參加專業考試
|
本專業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相近專業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其他工科專業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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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