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北京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7月14日-7月19日。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7月19日-7月20日。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7月20日-7月27日。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關于北京地區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7〕29號
2017年7月7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轉發國家建設部、人事部<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職改辦字〔1995〕010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48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7年 |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
|
2017年 |
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
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一)《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開卷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外,其他3個科目考試還須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四、報名相關事宜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其余視為“首次報考人員”。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7月14日至7月27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頻道”),按照系統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7年7月14日-7月19日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上傳照片及審核 |
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格式為jpg或jpeg,大小為35-100KB。 |
|
打印及 |
1.使用A4紙下載打印《北京地區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
|
2017年
7月19日-7月20日 |
現場資格審核 |
持相關材料到現場資格審核: |
2017年7月20日-7月27日 |
網上繳費 |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本人攜帶以下材料:
1.《資格審核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注明“此復印件僅限用于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使用”),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的還須攜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須持通過國家統一組織考試取得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受理代辦現場資格審核事宜。
(四)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2017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考生本人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
五、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各科目考試范圍及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三)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四)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321號)規定,客觀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5元,主觀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9元。
(六)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事宜請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查詢。
(七)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八)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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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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