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2018全國注冊計量師報名時間 || 報名入口
關于做好2018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8〕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8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定于6月23日至24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月23日上午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二級)
下午2:00-4:30
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月24日上午9:00—12:00
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一級)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相應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
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報名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四)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五)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六)獲得證書條件。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當年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一級考試合格,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二級考試合格,由省(區、市)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5022425。
三、考生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于4月18日至2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www.zjks.com)鏈接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報名系統上的流程與要求,作出誠信承諾、如實填報信息、上傳考生電子證件照片(照片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務必在確認無誤后再下載打印“報名表”(報名表請妥善留存,供“考后資格審查”時備用),在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
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可在交費前重新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和打印的報名表,必須以交費前最后一次修改的信息為準)。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等信息,以及傳錯照片、選錯報名點和報考級別、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材料虛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通信聯絡、考后資格審查、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擔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如報錯級別的原合格成績不能使用。
已在網上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6月18日至2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四、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一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草稿紙由考試部門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其余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嚴禁將試卷、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考生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試卷封二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在規定位置用規定的筆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否則將影響考試成績,并由考生自擔責任。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二證缺一不可),開考5分鐘后不得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設備、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人社部將在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廣大考生在應考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遵守考場紀律誠信參考。
六、考試用書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計量測試學會聯系。
七、考試成績公布和考后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在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考后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實施。在公布考試成績時,考后審查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資料等具體事項,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確定后,連同應試科目全部通過的考生信息,在公布考試成績時一并同步公布,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
對于應試科目全部通過的考生,請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地點參加現場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通過考后審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并下載個人證書信息。
八、有關要求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按《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