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5日至14日 審查時間:6月13日至15日 繳費時間:6月23日至29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7日至21日
關于做好 2017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7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國家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 2017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7〕1 號)要求,現結合我省實際,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級別及科目
考試定于 10 月 22 日進行,各級別的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
上午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 2:00—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
上午 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 2:00-5: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報考事項
考生于 6 月 5 日至 14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連接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的“審計考試專區”(網址 http://www.icnao.cn/auditexam)進行網上報名(義烏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請選擇金華市)。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還需在浙江人事考試網--考試文件--審計考試相關表格欄目下載打印“工作年限證明”和“網上交費通知單”,再于 6 月 13 日至 15 日,攜帶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網上交費通知單、相應的證件及復印件,按屬地原則到審計部門指定的地點(義烏考生到金華審查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 6月 23 日至 29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交費。(考生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后再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考生于 10 月 17 日至 21 日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10 月 22 日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上述有關報考條件、獲得證書條件、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2收費標準、報名程序及流程圖、工作年限證明、交費通知單、報考條件審查地址和聯系電話等報考事項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考試文件”欄目相關公示。
三、考試大綱
2017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站(http://www.icnao.cn/auditexam)
免費下載。考試用書,可與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聯系人:陳勇峰,電話:010—63508270)聯系自行購買,也可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站自行訂購。
四、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在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五、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審計部門負責,審查人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報名表”上蓋章并收下,同時收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 1 份,對報考高級的還應收下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
0 1 份,最后在 “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六、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審計部門應密切配合,
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要嚴密組織好報考資格審查和考試組織實施,對弄虛作假和考
試舞弊者,將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
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處理。對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
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3對主觀違紀行為,按我省有關人事考試違紀信息管理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 號),將違紀信息記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通過嚴格管理,維護資格考試的嚴肅性,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7 年 5 月 2 日
附件
2017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 間 | 工 | 作 | 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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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 日 |
| 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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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5 日至 14 日 | 網絡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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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3 | 日至 15 日 | 各市和省直審計部門相關單位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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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考資格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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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9 | 日前 |
| 各市負責報考資格審查的單位將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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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資料送交當地人事考試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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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2 | 日前 |
| 各市人事考試辦將已通過報考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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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查的人員在網報后臺進行確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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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3 | 日至 29 日 |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網上交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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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7 日至 21 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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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22 日 |
| 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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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有關部門核準成績 | 公布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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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下達合格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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