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6年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3日—22日,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8月13日—22日,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考前一周內。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辦字〔2016〕57號
關于做好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委辦廳局、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網上資格審核,考前不再進行網上或現場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并在網上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后即可報考,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8月13日—22日。
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注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提示注冊,注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
2.選擇考區。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是哪個市(州),考生就選擇相應市(州)考區報名。
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屬分局的企業考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為長春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事業單位考生,報名考區請選擇“長春市考區”。
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考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為吉林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事業單位考生,報名考區請選擇“省中直考區”。中央直屬單位及省直管縣(市)及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需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其中工作單位名稱必須與考生所在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上登記的名稱一致。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考生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8月13日—22日。
報名信息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查看“繳費狀態”確定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在“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注 |
造價工程師 | 10月15日 | 上午09:00—11:30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下午14:00—17:00建設工程計價 |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教材相關說明見附件3。 |
三、考后網上資格審核及證書領取
(一)成績查詢及考后網上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考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時間,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考后網上審核對預合格考生進行,國家考試成績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后審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考后網上審核所需材料及證書領取相關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和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官方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
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的預合格考生需準備學校出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掃描件,全國現有的206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5,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出版專業初級資格的預合格考生須準備《應屆畢業證明》掃描件。以上證明樣式詳見考后《資格審核公告》。
(二)網上資格審核有關規定
1、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網上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報考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后,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名或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即視為其同意報考并證明該考生相關信息真實準確,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二)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根據人社部令第12號和《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后網上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三)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加強網上資格審核用戶權限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審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高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實施以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聯系方式
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在考試報名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人及電話: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副主任
楊鑫0431-—85611106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科科長
陳佰江0431-—89995762
此通知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通知。
附件1:報考條件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造價工程師 | 工程造價 | 本科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 |||
大專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 |||||
工程或工程經濟類 | 本科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 ||||
大專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 |||||
上述專業 |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 |||||
一、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考試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工程造價、工程或工程經濟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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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注 | |
報名費 | 考務費 | |||
造價工程師 | 13元/人 |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5元,其他每人每科47元。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附件3: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教材相關說明
考試使用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13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13版)、《建設工程計價》(2013版)(2014年修訂)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訂),《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使用舊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從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網址www.ceca.org.cn)或中國計劃出版社網站(網址:www.jhpress.com)上下載“教材修改說明”。本次考試不涉及“營改增”的政策變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為準。
附件4:
2016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征訂與發行負責單位聯系方式
一、《全國出版專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16年版)、《出版專業基礎》(中級,2015年版)、《出版專業實務》(中級,2015年版),商務印書館出版。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王府井大街36號
郵 編:100710
聯 系 人:孫惠
電 話:010-65219026
二、《出版專業基礎》(初級,2015年版)、《出版專業實務》(初級,2015年版),崇文書局出版。
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雄楚大街268號湖北出版文化城C座11樓
聯 系 人:張衍亮
電 話:027-87679710/ 87679711 /87679712(傳真)18507129696
三、《數字出版基礎》(初級、中級,2015年版),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南口金家村288號華信大廈
郵 編:100036
聯 系 人:宋紫鶴 杜長安
聯系電話:010-88254042/88254888
四、《有關出版的法律法規選編》(2016年版),大象出版社出版。
聯系地址:鄭州市惠濟區開元路16號
郵 編:450044
聯 系 人:張士彬
電 話:0371-63863513、63863551
五、《著作權案例評析》(2009年增訂版,作為學習用書),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
聯系地址:上海陜西北路457號
郵 編:200040
聯 系 人:陳懷遠
聯系電話:021-62472088-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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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