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公告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10-12日舉行。現就2016年度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級別
2016年9月舉行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中級資格、高級資格二個級別。中級資格考試將實行無紙化考試的方式(年齡超過50周歲的考生可在報名審核時向審核機構提交書面的使用答題卡作答申請,考試可在答題卡作答,未提交申請的將統一實行機上作答)、高級資格考試仍采用開卷紙筆方式。
二、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三、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2016年9月10—12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09:00—11:30 財務管理 | 第一批次無紙化 |
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0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
14:00—16:30 財務管理 | 第二批次無紙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09:00—11:30 經濟法 | |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日期為9月11日,考試時間為9:00-12:30。
四、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必須扣除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其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高級資格
申請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2)符合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財會〔2004〕30號)規定的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2016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敬請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要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上網繳費,未成功繳費的考試視同報名未通過。
五、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六、報名日期
中、高級資格考生應在2016年3月1日至3月28日(全天24小時)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于3月26日至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報考人員到所在設區市、縣(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現場報名點進行審核,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繳交考試報名費。由于各縣(市、區)報名審核時間會有所不同,敬請考生關注各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報名公告。
報考中級資格考生按屬地原則,即:在延市直單位、中央和省駐延單位、駐延部隊請選擇“南平市直報名點”進行網上注冊和現場審核繳費;其他縣(市、區)可選擇相關報名點進行網上注冊和現場審核繳費。
報考高級資格考生,請選擇“南平市直報名點”進行網上注冊和現場審核繳費。
各報名點聯系方式如下:
七、考生應提交的資料
1.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至2015年度的材料。
2.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確認章的報名信息表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學歷認證證明。
5.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與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的考生除外)。
八、教材征訂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高級)考試大綱及教材全部實行網絡配送征訂,考生可在3月10-30日登錄福建省會計考試教材征訂配送網(http://ps.kjjxju.com/webBooK)進行征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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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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