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
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8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號)、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科目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
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進行網上報名,報名鏈接地址為: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或http://www.hbsrsksy.cn(湖北人事考試網)。
擬報考人員應先到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上傳注冊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具體要求見軟件說明),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注冊并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傳預先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處理后生成的報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記照),根據屬地原則選擇省直或相應市州報名點,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報考信息。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特別注意事項:
網報檔案庫。網報檔案庫是掛在統一網報系統的檔案庫,用來檢查報考人員是否為老考生。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按“新考生”處理。
新老考生界定。網報檔案庫只掛接成績有效年度的檔案信息。凡曾參加過2014、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其它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須重新審核報考條件。
(一)新考生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考生(除曾參加過2014或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之外的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材料(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根據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地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凡選擇“荊州市人事考試院”報名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考生(除曾參加過2014或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之外的報考人員), 須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本人持《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先到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地址:荊州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太岳東路8號,人社局1號樓二樓,聯系電話8278488)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然后,到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一樓交報名表,辦理現場資格審查和網上確認手續,最后,由本人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 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地址:荊州市人社局2號樓一樓(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太岳東路8號)聯系電話8259263、8278477、8278478
(二)老考生
曾參加過2014或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老考生,憑姓名和身份證號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但考生應打印《報名表》留存,并須在規定的時間繳費確認。
選擇荊州市人事考試院報名點的人員,由荊州市人事考試院網上信息審核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 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三)關于修改報名信息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3、繳費成功后需要進行修改的,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4、報考人員修改級別后按新考生進行處理,須重新進行報考資格審核。
5、報考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報考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報考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和修改注冊信息。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8日9:00~3月29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3月18日9:00~3月30日16:00(雙休日除外)。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6年3月18日9:00~3月31日16:00。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6年6月10日9:00~6月19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五)考試時間:
2016年6月18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2016年6月19日:
上午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監考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提醒應試人員注意如下事項: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考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題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七、考區設置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由省人事考試院統一安排考區。
八、考試大綱、教材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請在組織報名過程中及時通知考生。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九、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規定,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科目61元/人·科;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2個科目61元/人·科、《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65元/人·科。
各地人社、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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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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