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開發區人社局,市直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根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辦發〔2016〕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辦法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共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
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見附詳件4)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考生須按《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表》(詳見附件1)完成全部操作流程,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和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2015〕28號)規定,本次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5元,每報考一科加收40元。
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按規定時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準考證打印截止日期前與哈爾濱市職稱考試指導中心聯系。
附件: 1、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表
2、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操作流程
3、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4、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5、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統計表
附件:1
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表
附件:2
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考生操作流程
一、報名
考生須按《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詳見附件1)完成網上預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等全部報名流程。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一)網上報名
報名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網上直接打印申報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注意:考生須在申報表指定位置分別手寫聯系方式、簽名)。考生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詳見附件3)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須按時到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交報名材料(報名表、畢業證、職稱證原件)。各區縣所屬的單位,由人事部門統一到區縣人社局職稱科報名。市直各單位人事部門及各區縣職稱科的負責同志將打印完整的《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統計表》(見附件5)加蓋公章并攜帶報名表、畢業證、職稱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到哈爾濱市職稱考試指導中心審核報考資格。新報考生或級別、專業與往年相比有變動的考生須提交申報表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還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往年參考過且級別、專業不變的考生只需提交申報表、往年參考的準考證原件即可。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網上繳費
經現場確認合格的考生,須按時重新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按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網上繳費后,考生如需收據,請按規定時間到哈爾濱市職稱考試指導中心領取。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按時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準考證打印截止日期前與哈爾濱市職稱考試指導中心聯系。
三、網上查詢成績、打印成績單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查詢成績,并于11月30日前下載打印成績單。
四、領取證書
考生在查詢成績與合格標準后,請關注本網站,按網站通知要求辦理。
附件:3
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二、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考試方式 |
101 | 藥學 | 紙筆 |
102 | 人機對話 | |
103 | 口腔醫學技術 | 紙筆 |
104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紙筆 |
106 | 病理學技術 | 紙筆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紙筆 |
108 | 營養 | 紙筆 |
109 | 理化檢驗技術 | 紙筆 |
110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紙筆 |
111 | 病案信息技術 | 紙筆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考試方式 |
201 | 藥學 | 紙筆 |
202 | 中藥學 | 人機對話 |
203 | 護理學 | 紙筆 |
204 | 中醫護理學 | 人機對話 |
205 | 口腔醫學技術 | 紙筆 |
206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207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紙筆 |
208 | 病理學技術 | 紙筆 |
209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紙筆 |
210 | 營養 | 紙筆 |
211 | 理化檢驗技術 | 紙筆 |
212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紙筆 |
213 | 病案信息技術 | 紙筆 |
214 | 輸血技術 | 紙筆 |
215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人機對話 |
216 | 心理治療 | 紙筆 |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考試方式 |
301 | 全科醫學 | 人機對話 |
302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人機對話 |
303 | 人機對話 | |
304 | 心血管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5 | 呼吸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6 | 消化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7 | 腎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8 | 神經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9 | 內分泌學 | 人機對話 |
310 | 血液病學 | 人機對話 |
311 | 結核病學 | 人機對話 |
312 | 傳染病學 | 人機對話 |
313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人機對話 |
314 | 職業病學 | 人機對話 |
315 | 中醫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16 | 中西醫結合內科 | 人機對話 |
317 | 普通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18 | 骨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19 | 胸心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0 | 神經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1 | 泌尿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2 | 小兒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3 | 燒傷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4 | 整形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5 | 中醫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6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7 | 中醫肛腸科學 | 人機對話 |
328 | 中醫骨傷學 | 人機對話 |
329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 | 人機對話 |
330 | 人機對話 | |
331 | 中醫婦科學 | 人機對話 |
332 | 人機對話 | |
333 | 中醫兒科學 | 人機對話 |
334 | 眼科學 | 人機對話 |
335 | 中醫眼科學 | 人機對話 |
336 | 耳鼻咽喉科學 | 人機對話 |
337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人機對話 |
338 | 皮膚與性病學 | 人機對話 |
339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人機對話 |
340 | 精神病學 | 人機對話 |
341 | 腫瘤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42 | 腫瘤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43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人機對話 |
344 | 放射醫學 | 人機對話 |
345 | 核醫學 | 人機對話 |
346 | 超聲波醫學 | 人機對話 |
347 | 麻醉學 | 人機對話 |
348 | 康復醫學 | 人機對話 |
349 | 推拿(按摩)學 | 人機對話 |
350 | 中醫針灸學 | 人機對話 |
351 | 病理學 | 人機對話 |
352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人機對話 |
353 | 口腔醫學 | 人機對話 |
354 | 口腔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55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56 | 口腔修復學 | 人機對話 |
357 | 口腔正畸學 | 人機對話 |
358 | 疼痛學 | 人機對話 |
359 | 重癥醫學 | 人機對話 |
360 | 計劃生育 | 人機對話 |
361 | 疾病控制 | 紙筆 |
362 | 公共衛生 | 紙筆 |
363 | 職業衛生 | 紙筆 |
364 | 婦幼保健 | 紙筆 |
365 | 健康教育 | 紙筆 |
366 | 藥學 | 紙筆 |
367 | 中藥學 | 人機對話 |
368 | 護理學 | 紙筆 |
369 | 內科護理 | 紙筆 |
370 | 外科護理 | 紙筆 |
371 | 婦產科護理 | 紙筆 |
372 | 兒科護理 | 紙筆 |
373 | 社區護理 | 紙筆 |
374 | 中醫護理 | 人機對話 |
375 | 口腔醫學技術 | 紙筆 |
376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7 | 核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8 | 超聲波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9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紙筆 |
380 | 病理學技術 | 紙筆 |
381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紙筆 |
382 | 營養 | 紙筆 |
383 | 理化檢驗技術 | 紙筆 |
384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紙筆 |
385 | 消毒技術 | 紙筆 |
386 | 心理治療 | 紙筆 |
387 | 心電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88 |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 紙筆 |
389 | 病案信息技術 | 紙筆 |
390 | 輸血技術 | 紙筆 |
391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人機對話 |
附件:4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衛人發〔2000〕462號摘)。
第十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十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衛人發〔2001〕164號摘)
第九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條 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藥、護、技初級(士)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初級(師)考試報名條件(職改字〔1986〕第20號摘)
第八條 醫(藥、護、技)師
1、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一定的技術操作能力;
2、能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病或常用專業技術問題;
3、借助工具書,能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書刊;
4、中專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士工作五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注意:1、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2、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3、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的遠程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等)、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舉辦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和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人員,停止招收非在職人員。
4、報名參加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