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已公布,如考生認為所公布成績與自己估分相差較大,可向所在市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提出查卷申請,提出申請時需出示準考證原件。申請受理日期截止到2009年8月7日,試卷復查內容為主觀題核分,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專人統一復查試卷,考生個人不可查閱試卷。 推薦培訓 山西省財政廳會計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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