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行浙江省2015年《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處、辦),義烏市造價站:
根據《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021號)和《浙江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浙造人管〔2010〕6號)精神,現將2015年《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
5月24日(星期日)
上午9:00-10:30 工程造價基礎理論
下午13:30- 16:30 工程計價
二、報考專業
造價員資格考試科目為:《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工程計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兩科。符合條件的考生選擇其中一門專業參加考試。兩科同時合格者方可取得造價員資格證書(符合免考條件的僅參加其中一門專業課考試)。
專業課考試內容為浙江省2010版計價依據(含2010版計價依據綜合解釋,內容截止至2015年3月底前發布),2013版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各專業工程計價教材(2015版),其中安裝工程計價計算題均為必做題,不細分專業選做。公共課考試內容為《工程造價基礎理論》教材(2014版)。
三、試題題型及答題要求
《工程造價基礎理論》科目為閉卷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卷面滿分100分。一律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考生只準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及相關證件。
《工程計價》科目為閉卷試題,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卷面滿分為100分,客觀題一律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主觀題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卷上作答。考生只準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相關證件及與本專業相關的工具書。不得攜帶培訓教材、講義、模擬試卷、各類復印(翻印、盜印)的定額資料以及考生事先書寫的任何資料、復印件。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試主辦單位統一發放、回收。
專業課考試允許攜帶的資料清單如下:
①各專業工程預算定額: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浙江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浙江省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
②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則(2010版);
③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費用定額(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參考單價(2010版);
⑤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
⑥相關專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
⑦浙江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指引;
⑧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 50353-2013);
⑨2015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工程計價補充材料。
四、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者,無不良從業記錄,可按以下條件申請報考:
1、本省普通高等學校工程造價專業、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學校需備案)
2、工程造價專業、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3、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活動滿1年(統一計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免考《工程造價基礎理論》:
(1)本省普通高等學校工程造價(建筑經濟管理)專業的應屆畢業生;
(2)工程造價(建筑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考生,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2013年5月后取得畢業證書);
(3)已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申請其他專業考試(即增項專業)的考生;
(4)已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兩科合格者。
五、考試報名及相關工作
1、報名方式:2015年考試采用網絡報名、現場交費、免考生考前資格確認、非免考生考后資格確認的方式。
2、報名時間
(1)網絡報名時間3月25日-4月10日。
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造價信息網站(網址:www.zjzj.net)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掃描并上傳本人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明、一寸大頭照、造價員資格證、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或造價工程師考試相關科目合格成績單),提交報考申請。考生請正確選擇報考人所屬轄區,省(部)屬單位考生請選擇省屬地區;
(2)現場確認及交費時間為4月7日 - 4月10日。
考生應按網上報名時的提示正確打印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按要求于規定時間到單位所在地的造價管理機構進行資格確認并交費,在杭省(部)屬單位考生請到省造價管理總站進行資格確認并交費。
A、非免考生憑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直接現場交費。考后對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考前不再進行資格確認。考后資格確認時間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
B、免考生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考前資格確認并交費:
(1)浙江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網絡報名后下載打印經所在單位簽署審核意見并蓋章);
(2)考試誠信承諾書(在進入報名系統后下載打印并簽名);
(3)申請人身份證及學歷證書復印件(查驗原件);
(4)申請人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單位蓋章原件);
(5)申請參加增項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提供已有的造價員資格證書復印件(查驗原件);
(6)已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兩科合格的考生應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者相應課目的考試合格成績單復印件(查驗原件);
(7)工程造價專業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復印件(查驗原件)。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成績,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造價員資格考試。
實行資格后審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單位蓋章的報名表及相應的證件、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提交或未能完整提交資格審查資料的,考試成績無效,將視作自動放棄取得的資格。
省內開設工程造價、工程或工程經濟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請于3月31日前,將申請參加造價員資格考試的報告及開設上述專業的批文、課程設置情況、招生錄取名單等相關資料報當地造價管理機構,并由當地造價管理機構報省造價管理總站備案,在杭省(部)屬普通高等學校直接報省造價管理總站,經省考試領導小組核準后,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屬地考點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憑畢業證書領取造價員資格證書。2014年度以前已申請備案的普通高等學校,僅需提供本屆學生的招生錄取名單。
六、準考證打印
完成交費的考生于5月18日-5月23日,登錄浙江造價信息網,自行打印 “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七、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2010〕244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100元/人,其中工程計價70元/人,基礎理論30元/人。各市在收取的費用中,按每人單科30元,雙科40元的標準在報名結束后上交省造價管理總站,余款由各市用于考試報名、考場租用等考務支出。
八、考前培訓
考前培訓以自愿為原則,省屬考生的考前培訓由省造價管理協會實施,培訓通知另發,聯系電話:88058079,聯系人:葉勇,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69號(省委黨校文欣學區)社苑賓館2樓228室。
各市的考前培訓由各市管理機構(協會)組織實施,具體可向各市地咨詢。
九、有關要求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備受社會關注,各市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協調處理好各種關系,精心組織,穩妥有序地將工作落到實處,對每一項考務工作都要落實到人,責任到人。在考試工作中,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對提供虛假資料、嚴重違反考場紀律的考生將取消考試資格,并且兩年內不得參加造價員資格考試,同時予以全省通報。
注:相關教材及考試資料請至拱墅區信義坊商街東200-1號(靠近湖墅南路自行車租車點旁,電話88085976)或當地造價管理機構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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