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重慶高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1月7日─1月28日,網上繳費時間1月7日─1月3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6日至11日,成績查詢時間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
關于做好2015年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我市高級經濟師資格實行“考評結合”的通知》(渝職改辦[2004]29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5年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月7日─1月28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報考條件
㈠ 凡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并符合“申報”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滿4年。
3.大學本科及專科畢業,取得經濟師資格滿5年。
㈡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資歷的人員,應符合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渝職改辦[2004]12號)文件規定的破格申報條件。
四、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專業、級別、科目代碼表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222.180.173.2/zcbm/webregister)。
㈠ 提交考試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專業、科目、級別(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上傳(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凡違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而且處于停考處理時限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㈡ 初審報考資格??荚噷徍瞬块T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相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學位、畢業時間、取得職稱名稱及時間、報考級別、專業、科目、從事經濟工作年限等信息和聯系電話),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最后一次保持報名信息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15、86868821,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最后一次保存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和不完整可按“審核狀態”欄的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1月7日─1月30日)進行網上繳費,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兩科共收10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4月6日至11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㈥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忌?span style="COLOR: #ff0000">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成績”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和報考條件規定的從事經濟工作年限單位證明及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核,復核合格后方可領取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
六、考場設置
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參考資料
(一)經濟基礎知識、工商管理專業、金融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等四個考試科目的考試參考資料由重慶理工大學經濟貿易學院負責提供(聯系地址:重慶理工大學楊家坪校區MBA中心一樓人力資源本科自考辦公室)聯系人:王老師、李老師,聯系電話:68667339(星期一上午、星期五上午及節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經濟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參考資料為《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第一部分?—企業經營管理基礎知識的第一篇至第五篇),但是其中的第四篇已進行了重新修訂;金融專業的考試資料參考原有復習資料;工商管理專業的考試資料參考《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第二部分?—企業經營管理專業知識的第一篇至第四篇);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考試資料參考《現代人力資源管理》(該書的第九章勞動關系管理部分進行了重新修訂)。
(二)農業專業的考試資料請應試人員參照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2014年版)、《農業經濟專業(中級)考試大綱》(2014年版),該教材和考試大綱由中國人事出版社和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portal.php)購買。
(三)建筑專業的考試參考資料為《建筑工程經濟與企業管理》(徐蓉主編,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考生可通過重慶建科書店(渝中區長江一路58號市城鄉建設委樓下,聯系電話:63670335)、新華書店及網絡渠道購買。
八、其它要求事項
㈠ 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設置的《經濟基礎知知識》(公共科目)和《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分工商、農業、金融、人力資源、建筑5個專業)兩個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忌氃?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應試科目。
㈡ 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為3年(從考試當年起計算)。
㈢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㈣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應試人員網上報名工作。
(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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