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5年心理咨詢師統一鑒定公告
各市、州、縣(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鑒定所),省直管鑒定所:
為做好2015年湖北省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鑒定管理,提高鑒定質量,維護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權威性,現就全省職業技能鑒定統考工作計劃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2015年我省繼續組織開展國家職業資格一級、二級全省統一鑒定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營銷師、等7個職業的全國統一鑒定工作。
二、2015年全省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安排
(一)2015年在全省范圍內繼續試行湖北省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以下簡稱“統考日”)制度。“統考日”具體日期是3月21日,7月18日,9月19日。
(二)我省組織的全國統一鑒定日期是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體職業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省統一部署和要求,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工作。未經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批準,不得擅自組織一、二級和已列為全國統一鑒定職業的鑒定工作。各地在規定的鑒定范圍內選擇職業參加全省統一鑒定工作,必須安排在“統考日”進行,并于報名審核通過后第一個工作日填寫《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實操安排表》(附件3),報省中心。
(四)參加2014年秘書職業全國統一鑒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安排在5月16日進行。
三、加強全省統一鑒定規范管理,確保鑒定質量
(一)高度重視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工作。各地要按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工作,加強各環節的規范管理,確保鑒定質量,提高鑒定的公信力。
(二)加強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資料安全管理。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傳遞、分發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一旦發現泄密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三)嚴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點管理和考務管理。各地要按照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原則,進一步加強對統一鑒定考點的集中管理,原則上一個地市設置考點不得超過2個,且每個考點必須設置2個以上的視頻監控考場;要注重對監考人員的培訓,以加強對考生資格的審核和考場指導工作;通過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和遠程視頻監控等措施,強化對鑒定各個環節的規范管理,杜絕舞弊行為。要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全國統一鑒定順利實施。
(四)加強閱卷評分環節的監督管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營銷師等6個職業的一級理論知識試卷和上機考試的職業由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組織評閱。其他職業等級的試卷和上述6個職業一級、二級專業能力(技能操作)、綜合評審試卷由各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評閱。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為了加強閱卷管理和便于進行試題分析及命題質量管理,將對各省閱卷評分結果進行調閱和抽檢。
(五)加強證書核發管理。我省將按照《關于職業資格證書改版及核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37號)的要求,嚴格按規定進行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職業資格證書的申領、驗印、發放與管理。
(六)為做好全省統一鑒定工作,我省專門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分別為:027-87339655、027-87262380;考場視頻監控調試聯系人: ;聯系電話: 。各地也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值班電話,并上報省中心,認真嚴肅處理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解決考生咨詢和現場發現的問題。
附件:1.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2.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3.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實操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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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