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3〕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3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10月19日至20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0月19日 | 上午 | 9:00-11:30 | 城市規劃原理 |
下午 | 2:00-4:30 |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 |
10月20日 | 上午 | 9:00-11:30 |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
下午 | 2:00-5:00 | 城市規劃實務 |
二、報考條件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及業務工作年限計算。
(一)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5.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6.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
(二)報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
1.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7年(含)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4年(含)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7年。
3.197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15年;或取得非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20年。
4.197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20年;或取得非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25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業務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型,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它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6月6日至2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處理幫助和網上報名咨詢電話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6月19日至21日,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區、縣(市)人力社保局進行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見培訓考試網(網址:www.ttt.gov.cn)首頁“考試資訊”-“考試服務”欄目中的“區縣(市)審核地址”]。
杭州市直屬單位報考人員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由單位統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杭州市文暉路97號杭州人才大廈,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報名資料復印件由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統一整理、匯總報名資料,填寫好《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附件3)后,一并于6月25日前報至杭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 0571-85456079,文件下載:培訓考試網(網址:www.ttt.gov.cn)。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7月9日至1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16日至1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六、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0〕546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字〔2004〕25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每人165元,其余3個科目為每人每科10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七、考試用書征訂。考生所需考試用書可直接到杭州高新建筑書店(杭州市文二路212號高新大廈一層西側)訂購,聯系電話0571-88867854。
所需考試用書,由建設部門負責在現場報考條件審查時一并征訂。請各市將考試用書征訂匯總表(附件3)于6月28日前報省建設廳注冊城市規劃師辦公室。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城市規劃師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城市規劃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的掌握用書2013年城市規劃師考試的內容,可參加中大城市規劃師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城市規劃師考試培訓。
附件: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指南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注冊城市規劃師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八、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政策性強,備受社會關注。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與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從事注冊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2.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3.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用書征訂匯總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附件1
從事注冊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我單位 同志,已累計從事注冊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專業技術職務 |
年 月— 年 月 |
|
|
年 月— 年 月 |
|
|
年 月— 年 月 |
|
|
年 月— 年 月 |
|
|
年 月— 年 月 |
|
|
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該同志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5月29日 |
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
網絡報名 |
|
各市及省直組織報考條件審查 |
|
各市分別寄送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材料、考試用書征訂匯總表 |
|
通過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和續考人員網上交費 |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
考試 |
國家下達合格分數線后 |
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3
2013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用書征訂匯總表
蓋章:
單 位 |
|
||
地 址 |
|
||
聯系人 |
|
郵 編 |
|
聯系電話 |
|
傳 真 |
|
數量(套) |
備 注 |
||
|
注:以市為單位匯總。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城鄉規劃師
[協議護航班]
7大課程模塊 3大研發資料資料退費服務校方服務
城鄉規劃師
[沖關暢學班]
5大課程模塊 2大研發資料 校方服務
城鄉規劃師
[精品樂學班]
3大課程模塊 研發資料 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