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火炬區財政局,各鎮區財政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事廳《關于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部署和安排,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嚴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執行,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以上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2009年12月底止。如取得非全日制大專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 為有效防止會計工作年限不足人員報名考試,1985年8月30日之后出生報考中級職稱人員將不實行網上報名,如需報名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市會計學會報名點現場審查報名。 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通知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跨年度,跨省區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區考試已經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第二年需在異地報名考試的,由原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出具成績合格證明,一式四份并加蓋公章。其中,一份自行存檔,一份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省內跨地區的,報省會計考辦備案),一份寄往新考區考試管理機構以建立檔案,一份交考生自帶在報名時連同其他-正件一并審核。原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出具證明后,對該考生的成績檔案做銷號處理,新考區考試營理機構根據證明為該考生在當地建立新的檔案,其檔案號不變。 (五)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跨年度、跨省區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及香港、澳門居民的報名手續統一由市會計學會受理。 各報名點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和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考生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如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居委會或村委會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考試級別、科目及考試成績管理 (一)考試級別、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時間 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2010年5月15、16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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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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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時間及辦法 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每天具體開通時間以報名網站公布為準。 另外今年全省繼續實行網上報名。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一)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并按規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然后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并攜帶本人近期紅底大一寸彩照三張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二)我市對應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從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市會計學會10月24日、25日加班受理報名資格審查)。
五、報考收費 依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精神,2010年度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向報考人員收取考試報名費。各報名點務必于2009年11月5日前將考務費、書費全額上繳市會計考辦,繳款辦法另行通知。
六、準考證發放 網上報名系統已開通網上打印準考證功能模塊,具體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各考生屆時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七、報名聯系、咨詢電話 各報名點的咨詢電話可登錄會計學會網站查詢(網址為:www.zsck.org.cn)。 各報名點要認真負責,加強考試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提高服務意識,嚴格按照規定時問和要求,認真做好2010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務管理工作。各報名點完成考試報名工作后,必頦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把所有報考資料報到市會計學會,資料包括:報名信息表、報名分類登記表、訂書單、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復印件和相片等。
八、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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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財政局 中山市人事局 2009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