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將于9月14、15日舉行。2013年廣西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3日至7月5日。;現場審核時間為2013年6月26日至7月5日;準考證打印時間是8月20日至9月15日。
于組織開展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桂國土資辦[2013]196號
各市、縣國土資源局: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3〕9號),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9月14日至15日舉行。為做好我區的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設立2013年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試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本考區考試工作,并委托廣西土地估價師協會承擔考試具體事務。考試辦公室組成人員為:
主 任:張文軍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副主任:黎 萍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
葉宗達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管理處副處長
鄧 強 廣西土地估價師協會會長
成 員:
韋麗春 廣西土地估價師協會秘書長
吳美琴 廣西土地估價師協會工作人員
林澤虹 廣西土地估價師協會工作人員
張海浪 廣西土地估價師協會工作人員
二、報名事宜
(一)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1.廣西考區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考工作,采用網上填表和現場資格審核相結合方式,報考人員應為廣西戶籍或在廣西區內工作。
2.全區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6月3日至7月5日。
3.報考人員統一采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以下簡稱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登錄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網上報名需上傳2寸藍底彩色證件數碼電子照片,照片格式與大小參照考試報名系統的要求。
4.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3年6月26日至7月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應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以下證件、資料到廣西考區考試辦公室(地址:南寧市竹溪大道36號清湖中心2206室廣西土地估價師協會)辦理現場審核:
(1)合法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工作單位蓋章)。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應同時提供相應原件供當場驗證,驗證后退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5.非首次報考人員的報名。由本人登錄考試報名系統填寫《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同時上傳2寸藍底彩色證件照片。攜帶網上下載的《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須單位審核蓋章)、《2012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準考證》到廣西考區考試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
6.考試收費標準及繳費。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費〔2006〕245號)規定,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含報名費),請報考人員在考試辦公室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到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國土資源廳窗口進行繳費(地址:南寧市怡賓路6號自治區工商局對面,乘車線路:乘52、211、706路公交車到自治區工商局站下車)。
報考人員若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核、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四)準考證領取方式與時間
1.自行打印。考生可于8月20日至9月15日從網上在考試報名系統中自行打印準考證,要求打印機為噴墨彩色打印機,打印紙為a4紙。若準考證上打印照片為黑白或在照片處粘貼照片,準考證無效。
2.到考試辦公室領取。考生須于9月7日前告知考區辦公室打印準考證,9月10日至13日憑報考發票及身份證到考區考試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為保證準考證上考生的信息準確無誤,請考生務必于8月20日至31日上網查詢和復核準考證上信息,若有誤,請于8月31日前告知我考區辦公室復查后更正。
三、考試科目及范圍
報考人員自主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考試年度內有效。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礎、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科,全部實行閉卷考試。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仍繼續沿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0年)》,只做個別內容增減,并將通過考試報名系統發布。考試委員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技術規程、技術標準和行業準則等。
四、各科考試時間
全國統一按照以下時間進行考試:
9月14日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08∶30-9∶30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14∶30-17∶00
9月15日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0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4∶30-17∶00
五、發證與執業
考生可在全部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在國土資源部的《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由我考區考試辦公室統一發放。
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并在土地估價機構執業的土地估價師,應當通過實踐考核,并進行執業登記。經過執業登記的土地估價師方能在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承擔法律責任。
六、聯系方式
地址:南寧市竹溪大道36號青湖中心2206室廣西土地估價師協會,郵編:530021。
聯系人:吳美琴、林澤虹
電 話:0771-5301291
傳 真:0771-5301290
電 郵:5894355@163.com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3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大土地估價師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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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公室
2013年4月7日
(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