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鎮江新區組織人事部,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蘇人社發〔2017〕78號通知,現將我市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安排
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于6月17日下午、18日全天(共一天半時間)??紙鼍唧w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兩個科目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各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四、報名組織、程序
(一)此項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網站: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www.zjrsks.com.cn)。報名時間為3月17日-3月31日,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6日。
(二)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7年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5年和2016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6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三)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準備好報名材料和相關材料原件,于3月31日-4月1日到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接受資格審查,審核地點:鎮江市桃花塢路255-19號鎮江創業大學(原鎮江技培中心,花山路與小米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資格審核通過后在4月6日前完成網上支付,網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報名。咨詢電話:84432609、84425552。
凡報名的新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四)對于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中包含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五)6月9日~15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考生請憑準考證于當年12月31日之前到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柜臺領取,具體地址:鎮江市桃花塢路255-19號鎮江創業大學3號樓102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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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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