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統計師考試將于10月13日舉行。2013年河北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20日—7月10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8月10日前,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30日前。 | |||
關于做好201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設區市職改辦、統計局,中省直有關部門職改辦: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印發的《關于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3〕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2013年度我省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范圍
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的專業人員。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3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定為10月13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三、報名條件
(一)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學歷資歷條件
1.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統計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雙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3.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滿2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從事統計及相近專業工作,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滿4年以上;
(3)在企業及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從事統計工作25年以上的業務骨干,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6年以上;
(4)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中規定的破格條件的人員。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5月20日—7月10日。
報名地點:單位所在地設區市統計局職改辦,駐石中、省直單位可到省統計局職改辦報名。
五、具體要求
(一)做好考試準備和宣傳工作。各設區市收到通知后即可根據當地情況安排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同時要利用報紙、電臺、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加大考試報名的宣傳動員力度,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全國統計考試辦公室將在中國統計信息網“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適時發布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信息,請及時告知考生。
(二)認真負責,切實做好考生報名工作。報考人員需填寫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單位簽字蓋章后,攜帶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張(驗原件留復印件)到單位所在地設區市統計局報名。
各設區市統計和人事職改部門要對考生認真負責,熱情服務,并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及省有關考試規定執行,對報考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核驗報考人員的有關證件材料。
(三)及時、準確上報考試信息。各市務必要在8月12日前將報名人數、考場設置情況及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報省統計局職改辦。
考場人數一般按30 人或25人設置,5人以下不單獨設置考場。初、中級考試試卷預定種類分30份(袋裝)、25份(袋裝)、20份(袋裝)、15份(袋裝)、10份(袋裝)、5份(袋裝)六種。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考場設置由省統計局職改辦按國家要求統一編排。
各市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報考人員有關信息的錄入和匯總工作,確保信息質量,及時準確上報考試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嚴格遵照《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附件1)的規定,編排中、初級考生11位的準考證號碼,杜絕準考證的重碼、錯碼現象。各市要對上報的數據庫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后再匯總上報。要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將考場設置表及試卷預定單(附件4)、應考人員數據庫報省統計局職改辦。數據庫格式和報送要求詳見《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格式及報送辦法》(附件3)。
高級統計師考生信息由設區市統計局將考生《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附表7),《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附表8)及上述有關材料報省統計局職 改辦進行審核,經省職改辦審查合格后,下發準考證。《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初、中級)》(附件6)、《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可登陸河北省統計局網站(外部官方網址:http://www.hetj.gov.cn)下載。
(四)做好教材征訂工作。2013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是第三版,同時根據新的考試大綱中對各知識點的要求編寫了習題,各市要切實做好教材征訂工作,為保證考試用書能及時發到考生手里,應摸清底數,確保足量征訂,避免小數量反復征訂。要以誠信服務考生,確保考生對正版考試教材的需求。高級資格考試國家不指定教材,今年省統計考辦按照考試大綱要求,組織知名專家、教授編寫了《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參考教材,由考生自愿征訂,考試大綱在國家統計局外網下載。
(五)認真組織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各市要妥善做好試卷運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確保試卷安全、杜絕泄密事件發生。
組織、指導監考人員認真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今年考試繼續使用考場情況記錄卡,請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仔細閱讀記錄卡上的內容和注意事項,并做好指導監考人員正確使用(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的工作。考試結束后,要組織監考人員認真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收齊答題卡,并將答題卡按照準考證號碼順序排列好,確認無誤后與考場情況記錄卡一起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內。因特殊情況,啟用考試備用卷的要說明情況,并在考試備用袋上方注明“啟用”兩字。考試結束后2天內,務必將答題卡、備用卷安全送交省統計局職改辦。
考試期間必須有專人值班,值班時間從10月12日18時至13日18時。各設區市要將值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值班電話、手機號碼于10月8日前報省統計局職改辦。
(六)及時通知考生查詢考試成績。2013年考試成績查詢系統將于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網上開通,屆時考生可登陸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為便于查詢,要在準考證的適當位置(如準考證背面)打印該專欄的網址域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為了確保我省今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各級統計、人事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認真負責,共同做好考試管理工作。
(二)要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使他們盡快熟悉和掌握有關的政策規定、工作紀律、業務知識及防范考試舞弊行為的方法,切實履行好職責,確保考試各環節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嚴肅考風考紀,加大考試監督力度。考風考紀是考試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保證考試成績真實有效的關鍵。各市要認真學習并大力宣傳《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12號),抓好考風考紀工作,強化考試管理、考場紀律和保密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嚴格考試紀律,認真落實考試管理責任制,對考風考紀出現的新問題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維護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確保考試各環節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考點要在入口處等明顯位置標注考區、考場,并張貼考場示意圖、考試時間、考場規則(附件5)和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對違反紀律的按照人事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四)嚴格執行財政紀律,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按照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關于統計專業職稱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11〕3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各設區市統計局要在考試結束后按照省局統考辦的時間要求將應繳的考務費、教材費匯至省統計局財政匯繳專戶。
附件:
1.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
2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河北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河北省統計局
附件1
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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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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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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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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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發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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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計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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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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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考試報名、資格審查、編排考場、準考證號等前期工作,并將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試卷預訂單等相關信息報送省統計職改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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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級統計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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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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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核發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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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級統計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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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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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上報值班人員姓名、職務和值班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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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級統計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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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至13日 |
專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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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計考辦
各市級統計考辦 |
中、初級:10月12日18時至13日18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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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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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初級:10月13日 上午9:0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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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至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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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級:10月13日 上午9:00至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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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計考辦組織人員赴設區市巡視、指導考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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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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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將答題卡、備用卷送交省統計職改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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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級統計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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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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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開通考試成績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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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計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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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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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進行201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總結,并報省統計職改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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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級統計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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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課桌右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對。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后60分鐘內,不得交卷退場。
(二)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考生應按照要求在試題卷、答題卡規定的位置準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碼以及所在地區和單位等規定內容。
(三)中初級試卷題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對準答題號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凈后再重新填涂。答題卡所需填寫的內容須使用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高級考試均為主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題字跡要清楚、工整。
各級別考生除按要求填寫規定的內容以外,不得在答題卡上做其它任何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中初級考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
高級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和參考書籍、資料。
各級別考生嚴禁攜帶傳呼機、手機、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五)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考試開始后,要獨立答卷,嚴禁交頭接耳、交換試卷、偷看他人試題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資料。要保持考場安靜,禁止在考場內吸煙。
(六)考場工作人員要嚴格管理。考生進入考場后,監考人員要認真核對準考證,對已經帶入考場的違禁物品統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考試期間,發現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要及時提醒、制止,對嚴重違紀者在考場情況記錄卡上記錄考生準考證號碼,取消其考試成績。
(七)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對于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有褶皺和污點等問題時,可以舉手詢問。
(八)考生在考試中途一般不得離開考場,如確需中途暫離考場的,須舉手示意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人員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九)考試結束前30分鐘,監考人員提醒考生時間。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將答題卡和草稿紙反扣在桌面上。嚴禁考生將試題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監考人員要收齊試題卷、答題卡和草稿紙,確認無誤封裝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除佩帶考區主任、主考、巡視、監考等有關工作標志的人員外,與考試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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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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