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8年陜西省自學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楊凌示范區考試管理中心(自考辦),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
2018年我省自學考試安排4月和10月兩次考試。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7〕258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自學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間
上半年:3月5日8∶00—14日18∶00
下半年:9月5日8∶00—14日18∶00
(三)報名辦法
考生登錄陜西考試招生官方網站,進入“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服務平臺考生登錄入口”或“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登錄入口”,詳細閱讀自學考試考場規則、違規處理辦法和網上報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項,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然后按照流程提示進行操作,在規定時間完成報名和繳費。
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名。
1.首次報考考生應于當次考試報名開始后5日內進行網上注冊和照相、信息采集、信息確認。網上注冊成功后系統將生成考生預報名號(可以打印),考生憑預報名號和身份證到市(區)考試機構指定地點照相和采集身份證信息,并進行信息確認。信息確認后系統生成考生準考證號。考生使用準考證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密碼即注冊時設定的密碼),按流程提示完成報名。《準考證》由各市(區)考試機構制發,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領取。
2.在籍考生報考不需注冊和照相,使用準考證號登錄報名系統(初始密碼為身份證號),按流程提示完成報名。省內跨市(區)報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冊,但報名后必須到當次報考的市(區)考試中心重新辦理《準考證》。
3.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按每科26元繳納報考費。報考費全部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生從報名即日起至當次報名截止日后兩天內完成繳費,此后系統關閉該項功能。繳費成功視為報名有效。繳費只能使用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下列銀行卡: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北京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華夏銀行、上海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無上述銀行卡或未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考生,應提前辦理相關業務。
(四)考場編排
1.各市(區)考試機構應于報名結束后10日內完成考場編排、試題數量統計等工作,此后系統關閉該項功能。
2.每考場安排30人(標準考場)。為節約考試成本,可以將不同科目的尾數考場合并,原則上合并考場不得超過3門課程。
3.考生于當次考試前10日自行打印考試通知單。
二、考試時間
上半年:4月14日至15日;下半年:10月20日至21日
三、領取試題、送交試卷時間及要求
(一)領取試題時間
上半年:4月12日;下半年:10月18日
(二)送交試卷時間
上半年:4月16日;下半年:10月22日
試題、試卷的運送、交接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教考試〔2014〕2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部門協作,確保考試安全。
各市(區)要把全面落實考試安全目標任務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行動,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緊緊圍繞創造安全穩定社會環境的主題主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考試安全工作責任制。積極爭取教育行政部門的支持,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職能,主動加強與公安、保密、無線電管委會、宣傳、衛生防疫、交通等部門的聯系,周密部署,層層落實,大力營造良好考試環境,堅決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二)加強考場管理和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
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點設置和加強考點管理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4〕120號)要求,考試必須全部安排在公辦學校標準化考點進行。保證考點設置規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
嚴格按照規定選聘考試工作人員,對其進行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警示案例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務管理、操作規程等考試業務培訓,切實增強考務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考務管理水平和防范、識別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考點要設立從考務辦公室到考場的“封閉式”專用通道,監考員領取試卷后必須通過專用通道直接進入考場,全程必須在考點有關考試工作人員的監督視野范圍內。
(三)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試題試卷安全保密萬無一失。
各市(區)要把試題安全作為“一把手工程”,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教育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全面負責當地自學考試試題安全保密工作,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和工作責任落實到位,確保試題絕對安全。
試卷保密室及分發場所至少安裝2個攝像頭,確保監控場所不留死角,全面覆蓋,使用期間必須全程錄像。考前要聯合當地公安和保密部門嚴格檢查所有存放試卷的保密室,不達標的保密室嚴禁存放試卷。試卷保管期間,保密室監控錄像6小時回放一次、試卷分發場所的監控錄像即時回放。監控錄像由教育紀檢部門負責定時回放檢查,并填寫《自學考試試卷保管、分發監控錄像回放情況記錄表》(見附件)。監控錄像及回放情況記錄表由市(區)考試機構負責保存,省上隨機抽查。
(四)嚴肅查處違規行為,確保考試紀律嚴明。
各市(區)要加強對涉考工作人員和考生的法規教育和誠信教育。結合實際,采取各種有效形式,積極營造“誠信守法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良好輿論氛圍。加大對《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款的宣傳力度,明確告知考生違紀作弊行為將計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嚴重作弊行為將涉嫌違法。
考試管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舉,加強考生入場時的身份識別以及考生攜帶物品的核驗,同時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違禁物品(手機、照相、攝像、掃描等設備)檢測。利用無線信號探測、屏蔽等手段,重點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考場內外串通作弊、有組織的團伙舞弊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考試公平。
各市(區)考試機構、各考點均要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并于考前向社會公布。對發現的違規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由市(區)依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
(五)繼續做好采集考生筆跡信息和報名數據篩查工作。
在2017年考試中,仍有一部分考生不能按照要求填寫采集筆跡信息內容,致使考試成績無效。請各市(區)要求監考逐一檢查,敦促考生完整、規范填寫。
每次考試前夕,省上都會下發教育部提供的報名數據篩查信息,請各市(區)考前與考生逐一聯系,宣傳考試紀律和處罰規定,同時在考試過程中,加強身份核對和甄別,確保考生身份證件信息與本人完全一致,杜絕代考。
(六)完善應急預案,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各市(區)要參照《陜西省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考試中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考試過程中,一旦出現自然災害、失密、泄密、大規模舞弊或突發安全事件,應立即啟動預案,妥善處置,確保考生、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和考試安全。
(七)嚴格執行值班和報告制度。
各市(區)要切實做好考試期間的值班安排,加強對值班情況的監督檢查。從領取試題到考試結束后試卷上交前,每天18∶00前均須通過QQ工作群向省考試管理中心報告試卷安全和考試情況,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直報省考試管理中心,同時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附件:自學考試試卷保管、分發監控錄像回放情況記錄表.docx
(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