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相應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報名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四)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五)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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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