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市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和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會〔2016〕2號)精神,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舉行,浙江省中級資格考試以無紙化考試為主,高級資格考試采用開卷紙筆考試。現將2016年度報名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1)。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可在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16年9月10—12日舉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16年9月11日舉行。
中級會計資格《財務管理》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
高級會計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各級別、各批次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試日期 | 中級考試時間及科目 | 中級考試批次及方式 | 高級 |
9月10日(星期六) | 9:00—11:30財務管理 | 第一批次無紙化考試和中級資格紙筆考試 | |
14:00—16:30經濟法 | |||
9月11日(星期日) | 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高級會計實務 | |
14:00—16:30財務管理 | 第二批次無紙化考試 | ||
9月12日(星期一) | 9:00—11:30經濟法 | ||
14:00—17:00中級會計實務 |
五、具體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及注意事項
浙江省2016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6日至31日。逾期不再進行補報名,請廣大考生務必注意在規定時間內報名。
2016年度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會計從業資格證屬地原則,采用網絡報名、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方式。凡要求參加考試的人員,請在報名前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jzwfw.gov.cn),進行個人實名注冊(已注冊過的可忽略),在報名期間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選擇“個人辦事”,在“按部門”中選擇省財政廳,再點擊“浙江會計考試報名”按要求進行報名繳費;或直接登錄“浙江會計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kjbm.zjczt.gov.cn),按網上報名系統的要求進行報名及繳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網上成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因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966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可以自主選擇無紙化考試或紙筆考試;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一律參加無紙化考試。
中級資格紙筆考試與第一批無紙化考試同時進行,考試地點設在杭州市區,由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統一組織。
(二)資格審查
對于報名參加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將根據浙江省財政系統內網的“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登記的學歷、工作年限等信息,在外網報名系統進行自動審核。
因特殊原因自動審核未通過人員(或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屬于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的駐湖各部隊會計人員),請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于報名截止日期前的工作日,前往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隸屬的財政會計管理部門,變更其在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內的相關信息,才能順利報名。
對于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轉(兼)評人員,應在網絡報名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確認相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絡報名。當地人力社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做好信息確認工作。
(三)考務費用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0〕44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每科40元;高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浙價費〔2003〕203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每科80元。考務費和考生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教材費等相關費用由考生在報名的同時,一并通過網上交納費用。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省轄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的規定,我市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的考場統一設在市級。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地點統一設在杭州市,考試形式為開卷筆答。
(三)已通過網絡報名及繳費的考生,在考試前10天開始至財政部規定的截止時間止,登錄“浙江政務網”(http://zjzwfw.gov.cn)或直接登錄“浙江會計考試報名”系統(http://kjbm.zjczt.gov.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我省對會計資格考試的客觀題實行機器自動讀卡評卷,對主觀題實行電腦網絡評卷。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5號)關于“成績查對可以查紙質試卷人工評閱中有無漏評及計分、合分誤差,不查主觀題評卷寬嚴;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不查客觀題讀卡評卷和主觀題網絡評卷的試卷”的規定,我省對客觀題讀卡評卷和主觀題網絡評卷的成績查對申請不予受理。對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的成績查對申請,有關考生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當地財政會計管理部門提出。
(五)各縣、區財政局要高度重視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網絡報名工作,精心準備,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操作。在報名期間及時為考生做好相關信息變更的工作,確保考生按時報名。
附件:1.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基本條件 | 檔次 | 學歷和資歷條件 |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中級資格 |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五)取得博士學位。 |
高級資格 | 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215號)有關條件 |
一、報名參加各檔次資格考試所規定的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既包括正規全日制院校財經專業和非財經專業,也包括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成人教育
二、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自實際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至2016年底止。會計工作年限,以實際從事會計工作和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后者為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進行計算;從事會計工作間斷的,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的實際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累計計算。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規定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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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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