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3月16日至3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8月31日開始。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6〕24號)精神,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7年9月舉行。2017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高級資格考試采用開卷紙筆考試方式。現就2017年度考務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1)。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可在次年起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7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9月9日-10日舉行,共兩個批次。各批次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 |
9月9日(星期六)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一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
9月10日(星期日)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二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10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五、具體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及注意事項
浙江省2017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16日至31日,請廣大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
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網絡報名、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方式。請考生在報名前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jzwfw.gov.cn),進行個人實名注冊。在報名期間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選擇“個人辦事”,在“按部門”中選擇“省財政廳”,再點擊“浙江會計考試報名”按要求進行報名及繳費;或直接進入“浙江會計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kjbm.zjczt.gov.cn),按要求進行報名及繳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為放棄考試報名。因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資格審查
對于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將根據全省財政系統內網的“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登記的學歷、工作年限等信息,在外網報名系統進行自動審核。
因特殊原因自動審核未通過人員(或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屬本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的駐浙各部隊會計人員),請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如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工作年限證明材料等,于報名截止日期前的工作日,前往本人單位所屬地的財政會計管理部門,變更其相關信息,才能順利報名。
對于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轉(兼)評人員,應在網絡報名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本人單位所屬地的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確認相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絡報名。當地人力社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做好信息確認工作。
(三)考務費用
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0〕44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每科40元。高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浙價費〔2003〕203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每科80元??紕召M和考生自主選購的教材費可由考生在報名的同時,一并通過網上交納。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省轄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的大、中專院?;蚋呖级c學校”的規定,我省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考場原則上設在各設區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地點統一設在杭州市區,由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統一組織。
(三)已通過網絡報名及繳費的考生,在考試前10天開始至財政部規定的截止時間止,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jzwfw.gov.cn)選擇“個人辦事”,在“按部門”中選擇“省財政廳”,再點擊“浙江會計考試報名”;或直接登錄“浙江會計考試報名”系統(http://kjbm.zjczt.gov.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我省對會計資格考試的客觀題實行機器自動讀卡評卷,對主觀題實行電腦網絡評卷。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5號)關于“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對成績查對申請不予受理”的規定,對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的成績查對申請,有關考生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于工作日向當地財政會計管理部門提出。
(五)各市、縣(市、區)財政局要高度重視會計專業資格考試網絡報名工作,精心準備,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試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報名的時間、報名方法、值班電話。對不熟悉網絡報名或網絡報名失敗的人員,應給予輔助報名。
(六)報名工作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有關規定進行。如遇特殊問題,應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越權處理。各地在完成考試報名工作后,必須及時整理和檢查報名信息,發現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檔案號等信息有誤的應及時進行更正。
(七)根據全國會計考辦對考試各階段工作的要求,我省制訂了《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2),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認真安排本地區的考務工作日程,嚴格執行各項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規則,抓好落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實實地完成各項考務工作。無紙化考試考務規則、考場規則、監考規則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全國會計考辦《關于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務規則〉等文件的通知》(會考〔2015〕6號)有關規定執行。
(八)2017年7月28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落實好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的考點、考場及機位,將《2017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點)及考試批次統計表》(見附件3)報省會計考辦。
(九)2017年7月28日前,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將《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高級)》(見附件4)報省會計考辦。
(十)省會計考辦在評卷過程中發現雷同試卷的,將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和判定。情況屬實的,按照《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進行處理。
(十一)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準備做好考務工作,確保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資格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省會計考辦聯系人:王雨薇,聯系電話:0571-87829191。
附件:1.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表
2.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
3.2017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點)及考試批次統計表(略)
4.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高級)(略)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1:
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表 | ||
基本條件 | 級別 | 學歷和資歷條件 |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 中級資格 |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五)取得博士學位。 |
高級資格 | 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215號)有關條件。 |
說 明
一、報名參加各檔次資格考試所規定的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既包括正規全日制院校財經專業和非財經專業,也包括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成人教育。
二、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會辦〔2017〕3號),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2017年度報考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至2017年底。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規定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附件2:
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2017年3月1日之前公布報名日期、報名方法及報名期間的值班電話。
二、2017年7月28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落實好中級無紙化考試的考點、考場及機位,進行考試網絡環境預測試,完成中級無紙化考試網上預編排考場工作。并將《2017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點)及考試批次統計表》報省會計考辦。
8月20日前進行聯網模擬測試,包括接收試題、考生答題、考試數據回收的全過程壓力測試。完成對中、高級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做好防范和打擊舞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將值班人員和值班電話報省會計考辦。
8月31日開始打印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
9月8日前再次對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進行網絡測試,對考場網絡、服務器、考試機進行檢測。完成對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點)的布置工作,進行封場前測試。測試通過后封場。
三、2017年7月28日前,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將《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高級)》報省會計考辦。
四、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省評卷工作,各市會計管理機構應指派符合條件、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參加評卷工作。
五、2017年11月15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7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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