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18〕106號
關于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22 號)文件的要求,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合格標準
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二、 合格證辦理
對達到上述合格標準者,請盡快通知本人做好辦證準備工作。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統一到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辦理資格證書。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其考試成績一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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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