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省直有關部門人事處,中直駐石單位、駐石部隊人事(干部)處: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6] 號)文件精神,為做好石家莊考區此項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于2016年6月18、19日舉行。具體時間為:
6月18日 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9日 0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二、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網上預報名
2016年3月29日至4月13日17時30分,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報考人員需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 )選擇相應入口進行預報名。其步驟: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審核處理,注冊完成后,錄入報考信息、選擇“石家莊考區”,上傳審核過的本人照片、打印報名表(符合部分科目免試人員還需在該網站下載免試表后手工填寫),即完成預報名。考生務必于4月13日18時前打印報名表。
四、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的考生,請于4月12至14日到石家莊市人事考試局(槐安西路48號)進行資格審核。
資格審查需攜帶的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
(2)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碩士及以上人員要求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各一份須單位人事部門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
五、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待考試管理機構確認報名信息后,請適時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18日17時30分。
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4月14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報考人員如需開具發票,請本人持身份證及復印件(單位統一開票的,代辦人須攜帶加蓋單位公章的介紹信及每個考生繳費的信息匯總表)于網上繳費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到石家莊市人事考試局辦理。逾期受票據上交管理時限制約不再辦理。
考生須注意以下情況:
1、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自己承擔責任。
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有關學歷認證材料的要求見附件2)
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4、部分科目免試材料復審不合格但符合報考全科條件的,只修改報考級別,今年不再增加考試科目,明年再報考剩余科目。
5、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6、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六、準考證打印
2016年6月10日-16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試局網站打印準考證,至考試開始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七、試卷類型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
八、收費標準
按照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57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63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九、考試用書
有關考試大綱、教材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電話:(010)58124839、5812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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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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