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統計師考試將于10月13日舉行。2013年吉林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23日—5月5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2013年4月24日—5月7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考試考前一周內。 | |||
關于做好201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國價格鑒證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安全工程師、設備監理師、測繪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執(職)業資格和通信、審計、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23日—5月5日。
考生(務必使用標準的IE瀏覽器)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網上報名”,選擇相應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規格,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4月24日—5月7日(省直報名點:08:30—11:00、13:00—15:30,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休息)。
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所選擇的考區,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點擊查看路線圖 http://map.baidu.com/)。
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地點由當地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考生本人分別在單位審核意見、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4月24日—5月8日。
經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審核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或與報考條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考試用書征訂及考前培訓
(一)價格鑒證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價格認證中心聯系,電話:0431-87620115。
(二)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與省資產評估協會聯系,電話:0431-88591802、88591803。
(三)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聯系,電話:0431-89653558(用書)、89653565(培訓)。
(四)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用書與省標準研究院聯系,電話:0431-85233258。
(五) 注冊測繪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測繪職業資格管理中心聯系,電話:0431-87932112、87930707。
(六)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考試用書與中國商務出版社(原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考試教材發行部聯系,電話:010-64286917、64515155,傳真:010-64241981。
(七)通信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聯系,電話0431-85171011。
(八)審計考試用書和培訓省(中)直單位考生與省審計廳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5265083;各市(州)考生與當地審計局聯系。
(九)統計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統計局聯系,電話:0431-88905647。
五、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考試成績和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六、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考試服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2.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認真貫徹執行人社部12號令,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附件:1、考試收費標準
2、報考條件
3、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3年4月15日
附件1
考試收費標準
試項目
|
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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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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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
|
考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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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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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科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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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
注冊資產評估師
|
13元/人
|
每人每科44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13元/人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每人48元,其他每人每科44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7]201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
13元/人
|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6元,其他每人每科48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201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
13元/人
|
《測繪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1元,其他每人每科54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1660號規定)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
13元/人
|
外經貿外語口試科目每人22元,其他每人每科46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
通信
|
13元/人
|
每人每科56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2402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審計
|
13元/人
|
高級每人每科86元。
中、初級每人每科48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7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統計
|
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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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科目每人36元。
中、初級每人每科47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64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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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報考條件
統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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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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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
|
受聘統計師滿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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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
|
從事專業工作滿7年,受聘統計師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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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本科
|
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受聘統計師滿5年
|
||||
大學專科
|
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受聘統計師滿5年
|
||||
中專
|
從事專業工作滿25年,受聘統計師滿5年
|
||||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統計師資格滿5年
|
|||||
中級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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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
|
不限
|
||
碩士學位
|
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
||||
大學本科
|
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
||||
大學專科
|
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
||||
中專
|
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
|
||||
初級
|
不限
|
高中以上學歷
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
|
不限
|
||
一、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參加考試報名。
二、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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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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