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3、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4、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5、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中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 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一科相應考試科目。
1、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科目;
2、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可免《經濟法》;
3、評聘為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財務會計》科目。
免試資格的確認,以報名時已取得高級職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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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