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級考試筆試報考須知
一、報考條件
按照《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陜教規范〔2014〕13號)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暫不受理在陜港、澳、臺籍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戶籍(含持有當地居住證人員)或人事檔案關系(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繳納保險)在陜西省的申請人,陜西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為四年級及以上)和在讀研究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教師資格的相應種類。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陜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考試當年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四)學歷及專業要求。
1.報考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報考中等學校(含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面試時進行。考生網上報名時應真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申請筆試科目須與本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并對個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擔全部責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寫錯誤、提供材料不真實、筆試科目與本人所學專業差異較大而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安排
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網上審核考生信息、網上繳費三個環節。報名流程為:考生注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選擇考區→選擇類別→選擇科目→提交審核→等待網上審核→審核通過→網上繳費→報名成功。網上審核由市(區)考試管理部門負責。
1.網上報名
時間: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9日18∶00。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冊賬號,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提交報名信息等待審核。
考生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不允許帶頭巾、發帶、墨鏡;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照片為JPG/JPEG格式,大小為200K以內。
2.網上考生信息審核
時間: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10日18∶00。
市(區)考試管理部門對考生網上提交的照片等個人信息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則審核通過,審核通過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審核未通過的,向考生反饋審核意見,考生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等待審核。
3.網上繳費
時間: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11日18∶00。
審核通過的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繳費,完成報名流程。未在規定時間內成功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根據陜試綜函【2016】29號規定,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報名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4.準考證打印
考生于10月31日至11月5日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提示的時間、地點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三、考試安排
(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幼兒園)和《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小學)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初中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和《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3科;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和《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3科;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2科。
初中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中《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的具體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中《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的具體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筆試執行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考生可通過www.ntce.cn網站下載)。筆試不指定教材,不組織培訓。
(二)考試時間
類別 \ 時間 | 11月5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三)違規處理
考生的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認定與處理。對有違紀行為的考生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對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且3年內不得再次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四)成績發布
教育部考試中心于12月13日發布筆試成績,考生可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 www. ntce. cn)查詢。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市(區)考試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成績復核時僅對登記分數是否正確進行查詢。
國家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考生由戶籍或人事檔案關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和面試。
有關筆試科目與所學專業對應及資格審核等問題,請咨詢各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電話如下:
西安市教育局 029-87274558
寶雞市教育局 0917-2790772
咸陽市教育局 029-33328071
銅川市教育局 0919-3192396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053183
延安市教育局 0911-2160802
榆林市教育局 0912-3529395
漢中市教育局 0916-2626674
安康市教育局 0915-3216119
商洛市教育局 0914-2317722
楊凌示范區教育局 029-87031714
有關報名及筆試成績復核問題,請咨詢各市(區)考試管理機構,電話如下:
西安:029-87809685
銅川:0919-3192301
寶雞:0917-2790616
咸陽:029-33283213
渭南:0913-2021210
榆林:0912-3231926
延安:0911-8206005
漢中:0916-2255449
安康:0915-3207779
商洛:0914-2322792
楊凌:029-8703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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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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