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教育局轉發關于組織實施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有關中等職業學校:
為繼續做好我省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定于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舉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管理
各設區市教育局要根據《關于做好2010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0〕7號)精神,按照有關建立健全考試管理體制、考點和考場設置、考點和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安全防范工作五項要求做好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各設區市原則上在201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考點安排考試,如需調整,應當在開考前30天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申報,檢查驗收合格后再予以實施。
二、考試對象
(一)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2015年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報名參加考試。
(二)2010年前已備案開展學前教育專業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根據《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贛教師字〔2011〕07號)規定,學前教育專業2015年應屆畢業生,2015年擬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幼兒教育學和幼兒教育心理學考試(以下簡稱“中職兩學考試”),成績合格才能進入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程序。
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2015年應屆畢業生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如教育部出臺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三)繼續按照《關于組織2012屆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參加“國培計劃”輔修學前教育專業轉崗培訓的通知》(贛教師字〔2011〕45號)、《關于組織“國培計劃(2013)”——幼兒園教師(園長)參加遠程培訓的通知》(贛教師字〔2013〕41號)和《關于下達“國培計劃(2014)”江西省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計劃的通知》(贛教師字〔2014〕22號)精神,2014年參加“幼師國培”普通大專以上轉崗培訓的畢業生或參加其他幼師國培項目,學歷符合要求,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農村幼兒教師,可報名小學(幼兒園)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取得遠程培訓合格證,學業測試與教師資格考試結合計分,成績合格進入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四)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不論是否屬于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均應參加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
免考的應屆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是指將于2015年6月底7月初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①所學專業列入省教育廳公布的《江西省高校涉及師范教育專業名單》(贛教高字〔2010〕39號)或屬職業教育本科師資班、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②在校學習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技術等課程列入師范教育專業類教學計劃,且為必修課程,考試成績均合格;③學校有組織地安排師范畢業班學生對口教學實習3個月以上,且取得實習單位證明,并經學校鑒定合格。全面符合以上三項要求的學生,可認定為應屆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有一項以上不符合條件,不認定為免考的應屆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必須參加全省教師資格考試,否則,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請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及教師資格認定指導機構,各高等學校,有關的中等職業學校,按規定的考試對象,做好考試報名宣傳、組織工作,為學生選擇教師職業創造良好的就業條件。
三、考試報名繳費
凡參加我省2014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于10月27日8:00至11月7日17:00登錄江西教育網(www.jxedu.gov.cn)或江西教師教育網(www.jxjsjy.com)報考,同時根據網頁提示繳納考試費。按照《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7〕591號)的規定,考試費按每考生60元/科的標準收取。報考人員可以在省內自由選擇考點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要認真仔細閱讀網頁提示和報名注意事項,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參加考試或填報虛假信息,不能認定教師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注冊后,報考人員可按照網頁提示,從2014年11月24日起至考試前在網上打印準考證。
從2014年11月24日起,考生可憑準考證信息,在網上免費進行考前模擬練習,熟悉考試題型和操作方法。
五、考試內容
申請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以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申請中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以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
“中職兩學考試”的參考教材為教育部中職立項規劃教材,《幼兒教育學》(人民教育出版社)、《幼兒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
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社會上舉辦的考前輔導培訓班,與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無關。
六、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為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如報名人數過多,考場座位不足,順延至下一天安排考試,啟用備用卷。考試在各設區市政府所在地設置考點,采用基于計算機的考試形式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為60分鐘,考兩科者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連續進行(考單科者,按單科考試時間安排);每科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單科考試合格成績。
七、考試成績
考試結束之后,自2014年12月15日起,考生可憑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登錄江西教育網(www.jxedu.gov.cn)或江西教師教育網(www.jxjsjy.com)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考生也可自愿要求通過手機短信服務獲知考試成績。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基于計算機考試,閱卷評分,分數由計算機自動統計,不存在統分錯誤的可能,成績網上公布后,一律不查卷。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即可在網上打印單科成績合格證書,此證書在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由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確認和審驗。2014年下半年考試合格成績在2015年或2016年認定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一次性有效。
八、考試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和繳費:2014年10月27日8:00至2014年11月7日17:00;
2、打印準考證:2014年11月24日8:00起至考試前;
3、考前模擬練習:2014年11月24日8:00起至2014年11月28日17:00;
4、考試: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5、公布考試成績:2014年12月15日17:00;
6、打印考試合格證書:2014年12月19日至2015年7月底(系統維護和數據整理的時間除外)。
九、考試紀律
在教師資格考試中如有違反考試紀律的,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進行認定和處理。
十、其他
本文所指教師資格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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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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