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統考辦字〔2024〕1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02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4〕35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級別和科目
考試時間 | 級別 | 考試科目 | 題型 | 考試 方式 | |
10月20日 (星期日) | 9:00-11:30 | 初級 |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閉卷 筆答 |
14:00-16:30 |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 客觀題 | |||
9:00-11:30 | 中級 |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 客觀題 | 閉卷 筆答 | |
14:00-16:30 | 統計工作實務 | 客觀題 | |||
9:00-12:00 | 高級 |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開卷 筆答 |
(二)考試地點
此次考試在21個地級以上市均設置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關于深化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16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
參加統計專業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行: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二)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堅決抵制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四)報名參加初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五)報名參加中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統計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六)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與統計相近專業中級職稱,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七)報考條件說明
1.報考初級、中級、高級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4年12月31日。
2.中級報名條件之一為“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與“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兩項為并列關系,沒有時間先后關系。與此相同,中級其他報名條件中,相關學歷與專業工作年限均為并列關系,沒有先后關系。
3.高級報名條件中,“從事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是指從事統計相關工作,不要求報考人員必須被聘為統計師,但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必須是取得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4.僅報考高級統計師時,可以跨系列(專業)報考。對于取得統計、經濟、會計、審計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的專業工作,可以包括統計、經濟、會計、審計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等內容。
(八)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2018〕1號)精神,符合考試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報考事項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根據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規定,考生一旦正式報名考試,無論在考試前后,被發現有不實承諾情形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均會給予報名無效、成績無效或證書無效等處理,請務必誠信報名。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4年8月19日9:00-8月29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8月19日9:00-8月30日17:00。
(一)注冊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平臺用戶服務協議和用戶隱私政策,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維護個人信息。
(二)完善信息
1.上傳報考照片。報考人員登錄系統后,按照提示進行相關操作。首次登錄的報考人員,需要上傳報考照片。
報考人員必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使用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通過照片審核。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請考生慎重選用。
2.完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進入“個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驟完善相關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歷信息、學位信息、工作經歷、聯系方式等。
(1)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學歷學位等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可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考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且報名期間未上傳驗證/認證報告的人員,可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的“報考條件在線核查”欄目按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接受人工核查。
因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在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范圍內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申請認證報告。
已通過學歷學位驗證的,需確認報名時驗證報告在有效期內。
(三)填寫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原則上選擇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已填寫的個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
4.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繳費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根據統考辦字〔2016〕1號、粵發改價格函〔2024〕1073號和粵價函〔2006〕629號規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初級每人每科60元;中級每人每科58元;高級每人100元。
如需開具電子票據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后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查詢打印電子票據,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及開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六)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15日9:00-10月18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身份信息,如發現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在線申辦更正。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2024年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21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門戶網站主頁“政務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高級考試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參考書籍、資料。
(三)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考生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題本、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五)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試、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4年12月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
(二)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初級、中級、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的“報考資格在線核查”欄目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七、監督監管
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的,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證書發放和查詢
(一)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紙質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由考生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二)電子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初級、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項
報考期間,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人事考試機構開通咨詢服務電話(詳見附件2)。用戶名或密碼查詢等業務事項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23.56.228.71:82/)在線申辦。
附件:1.關于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的說明
2.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
附件1
關于202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的說明
一、中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原為“從事統計工作滿10年”)。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與統計相近專業中級職稱[原為“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
報名點 | 考試機構 | 聯系地址 | 聯系電話 |
廣州 | 廣州市人事服務中心 |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 | 020-83556708 |
深圳 | 深圳市考試院 |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裙樓1樓(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 0755-88227999 |
珠海 |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 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8號一樓 | 0756-2288109 |
汕頭 | 汕頭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汕頭市東廈路60號二樓208 | 0754-88329783 |
佛山 |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三路18號一座一樓.8、9號窗口 | 0757-83874123 |
韶關 | 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 | 韶關市湞江區湞江大道北22號4號樓五樓503考試服務部 | 0751-8602028 |
河源 |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源市源城區河源大道北177號 | 0762-3687298 |
梅州 | 梅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梅州市梅江區新中路82號 | 0753-2128458 |
惠州 | 惠州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 | 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文華二路84號惠州市人才服務大樓(市民服務中心12號樓)三樓 | 0752-2872708 |
汕尾 |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汕尾市城區職業技術學校(荷包嶺粵運汽車總站斜對面) | 0660-3393252 |
東莞 |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東莞市南城區西湖路99號廣東科技學院北門內22號樓六樓 | 0769-22203889 |
中山 |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公室 | 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185 |
江門 |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 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號二樓B206室 | 0750-3873700 |
陽江 | 陽江市人事考試中心 | 陽江市二環路208號6樓 | 0662-3165253 0662-2235616 |
湛江 | 湛江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 湛江市赤坎區南橋南路46號辦公樓三樓 | 0759-3119313 |
茂名 | 茂名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 0668-3916623 |
肇慶 |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 肇慶市端州區信安四路2號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 0758-2271231 |
清遠 |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 清遠市清城區銀泉北路社科大院9層 | 0763-3386285 |
潮州 | 潮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 0768-2130159 |
揭陽 | 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揭陽市榕城區建陽路中段揭陽移動斜對面(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 | 0663-8233640 |
云浮 |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 云浮市云城區高峰街道大降坪100號 | 0766-8818280 |
來源:
https://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477800.html
【報考】 新手報考指南 24年報名時間匯總 報考常見問題解答
【條件】 初中級報考條件詳解 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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