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應試人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6號)精神,2024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于9月21日舉行。為做好我市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要求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21日
09:00—12:00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中級)
14:00—17:00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二)相關要求
1.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2個科目;中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2個科目,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即主觀題科目)。
2.考試用具等應試人員須知事項,以準考證載明為準。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3.應試人員應注意: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4.考試開始5分鐘后應試人員一律禁止進入考場。考試開始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5.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二、報考條件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深化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10號),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
凡是符合上述文件報考條件,在經國家出版主管部門依法批準設立的報紙、期刊、圖書、音像、電子、網絡等出版單位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與出版物策劃、數字出版相關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一)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忠于黨的出版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出版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認真履行出版工作職責使命;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出版工作,具備相應的出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二)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特別提醒:在報名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上傳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三)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特別提醒: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詳見附件),報名時選填從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工作的報考人員,須于7月22至8月22日通過網報平臺“補充上傳材料”功能上傳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工作證明。
(四)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考試。
(五)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進入報名系統后,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可先行報名,事后補充相應材料接受審核。
(六)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和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三、時間安排及審核地點
報名時間:6月26日09:00—7月3日24:00
審核時間:6月26日—7月4日(周一至周五08:30—11:00、13:0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繳費時間:6月26日09:00—7月5日24:00
打印準考證時間:9月14日09:00—9月21日14:00
(使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
現場審核地點:大連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沙河口區聯合路100號)1樓人事考試窗口
四、報名及審核方式
參加2024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冊、填報信息、選擇辦理方式、簽署電子承諾書、報名確認、資格核查(在線核查、現場核查或協助核查)、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
(一)注冊
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個人信息注冊。即日起,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注冊信息將長久保留,用戶名、登錄密碼、關聯手機號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冊的人員,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1.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須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3.在線驗證反饋結果需要24小時,請報考人員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注冊或信息完善,以免影響報名。
4.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是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查“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驗。
5.核驗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驗”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進行人工核查。
(二)填報信息
擬選擇在大連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完成注冊環節后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
1.上傳照片。新注冊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時,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報考人員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考人員應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填寫報名信息。考試行工作地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登錄到報名系統后,報考省份選擇大連市,閱讀《告知承諾書》、《報考須知》等文件。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后,由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等信息進行核對并保存。
(三)選擇辦理方式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其他報考人員在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主要包括: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下列報考人員采用網上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的方式輔助線上資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定提交證明材料類型和范圍,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的證明事項無需重復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的報考人員;
(2)按對應專業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本通知相關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核查。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上傳的證明材料等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未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的報考人員,考試機構將無法對其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網上核查。
(五)資格核查與監管
人事考試部門將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對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人事考試部門將對相關人員承諾情況通過大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大連人社12333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1.在線核查。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免予核查。對已作出承諾,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簽署承諾書后,可自動通過資格核查。
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人事考試部門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1)隨機抽查。按不低于文件規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例如:可通過社保信息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的工作單位、專業年限是否屬實)。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現場核查。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其他證明材料以及單位蓋章的《報名表》等原件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5)報考免試級別的;
(6)被社會監督舉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現場核查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提供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六)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1.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承擔的38項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函〔2022〕95號)文件規定,《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和《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科目收費標準為68元/科。
2.需要繳費收據的應試人員請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理收據領取,具體辦理方法參見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業務問答(https://rsj.dl.gov.cn/art/2021/9/23/art_5614_1899779.html)。
五、成績及證書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應試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由人事考試部門在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大連人社12333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三)成績合格的應試人員,需進行報名資格復核,重點核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及核實踐諾情況。資格核查部門在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公示工作中,發現不實承諾問題,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辦理復核、領證時間等事宜請見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六、考試大綱
2024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4年版)為準。
七、嚴肅考試紀律
人事考試部門是規范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主體責任單位,要嚴格履行核查和監管職責。對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由考試組織機構在網報系統上對此類人員做標識,同步信息至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一)報考人員承諾后,在考試報名資格核查和日常監管、以及成績合格人員考后資格復核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代報名、代承諾,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五)應試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經認定屬于考試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重要提示
(一)擬在大連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報名系統內省份選擇界面一定要選擇“大連市”,不要選擇“遼寧省”。
(二)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三)忘記用戶名、密碼的報考人員請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審核窗口查詢。
(四)大連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我中心無關;中介培訓機構承諾的條件不符可代為報名、可以得到考題信息等均為虛假宣傳,請應試人員切勿相信,謹防上當受騙。
九、咨詢電話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10-87901800
資格審核咨詢電話:0411-39997611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16
附件:《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單位同意報考意見書》
大連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4年6月18日
來源:大連市人社局(https://rsj.dl.gov.cn/art/2024/6/18/art_5606_2334820.html)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