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初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0日至4月19日,考試時間為6月16日。考生于6月11日至15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2024年版高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
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浙考發〔2024〕10 號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0號)部署,現將我省此項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專業和科目設置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稱高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 10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
二、考試時間、方式及考點
高級經濟考試定于6月16日進行,分上、下午2個批次在1天內實施。
上午 09:00-12:00 高級經濟實務(第1批次)
下午 14:30-17:30 高級經濟實務(第2批次)
各專業具體考試時間和批次劃分,視報名具體情況安排。
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以下稱機考)。考點分別設在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
其他事項:
1.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2.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3.自2020年起,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參加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職稱評審。此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具體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審核。
4.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工作后取得的學歷報考的,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的時間不能累加)。
四、獲得成績合格證明的條件
高級經濟考試,在1個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可取得相應專業的高級經濟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成績有效期為5年。對照《浙江省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4〕99號),屬于經濟管理實務人員和經濟咨詢研究人員,均需取得《高級經濟實務》考試有效合格成績。
五、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實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進行網上公示,原則上不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學歷學位和資格證書未通過核驗、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情作出取消當次報名和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六、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于4月10日至4月19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http://www.cpta.com.cn/)或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 jks.rlsbt.zj.gov.cn)鏈接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 “辦事指南”欄目)。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人員根據報名條件的不同需要上傳相關材料或者不需要上傳材料,隨后依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簽署承諾書、交費。
2.考生打印的“報名表”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如未交費,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人員必須在上傳相關材料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經我院處理后,才可進行網上交費,完成報名。
2.報考人員打印的“報名表”和紙質“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均須交單位審核蓋章,待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
(三)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可在報名前提前做好注冊、信息維護等事宜。學歷學位信息需經在線核查后才可用于報名。在線核查時間一般在24小時內。特別提醒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申請驗證/認證報告核查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學信網申請驗證 /認證報告。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 “報名表”后則不能再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我院處理。
3.在試卷預訂后或因考生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4.省部屬單位的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 欄目。考生原則上只能在本人戶籍地或工作地報考。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真:0571-88395085。
七、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高級經濟考試考生,應于6月11日至15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見附件1)處理。
八、收費標準和票據獲取
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人考中心函〔2020〕36號和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80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如未收到短信,可登錄“浙里辦”APP,在 “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高級經濟實務科目為主觀題,考試時長為3小時,考生可提前1小時交卷、離場。為確保考試信息在電腦上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須經監考人員同意方可離場。考試結束后考試信息自動提交。
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入場。考場備有草稿紙,考生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禁止將其他文具,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以及考試相關資料等帶入座位。
高級經濟考試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
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考試過程中,考生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器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全程監控。
十、考試大綱
2024年版高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 ww.cpta.com.cn)公布。
十一、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核驗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考前報考流程中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最終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需完成以下后續工作。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合格成績上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由各考區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組織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規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學位和資格證書無法通過核驗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由各考區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另行通知。相關人員不到現場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合格成績無效。
(三)成績合格證明制發。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后,通過公示、考后核查且成績合格的考生,自行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成績合格證明。電子成績合格證明與紙質成績合格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成績合格證明后,該通知在浙江人事考試網 “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該網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逾期不領取,后續紙質證書遺失、損毀的,不再辦理補發。
十二、有關要求
高級經濟機考科目多、技術要求高、任務重,是一項組織實施難度較高的重大資格考試,各地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2)。
(一)各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以購買服務的方式組織考試實施,但必須按規定流程確定有相應資質的技術服務單位和人員。要參照機考實施主要風險點和防范處理要點,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應急預案,備足備考機和紙質草稿紙。各考點考后須從機考系統中打印《考場情況記錄單》,由監考、主考簽字,確認缺考、異常情況等記錄內容,交我院統一保管。
(二)要嚴格按照機考的技術要求設置好考點考場(見附件3),并在考前加強技術人員力量的配備和考務技術的培訓,加強考前系統測試。同時要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保障,方便考生參考。
(三)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著力預防違紀違規行為發生。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嚴肅處理。其中,主觀違紀行為,還將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
附件:
1.各考區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
2.2024 年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3.經濟機考考點和考場設備軟硬件配置要求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1
附件 2
附件3
來源:http://www.zjks.gov.cn/art/2024/3/26/art_1229635557_2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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