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4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做好本省2024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4〕1號)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及人員范圍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范圍
在我省高等院校專門從事教學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條件的下列人員:
1.高校聘用的教學人員(人事檔案在現任教學校或省內人才代理機構、在校承擔相應專業教學任務、與現任教學校簽訂2年以上聘用合同);
2.高校專職輔導員(任教學科原則上應為思想政治類);
3.海南醫學院附屬海南醫院、附屬第一醫院、附屬第二醫院的臨床、口腔、護理、醫技、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教學人員(由學校人事部門納入學校教師管理、在校承擔相應專業教學任務、取得中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4.符合《關于港澳人士和臺灣同胞在內地(大陸)高校申請教師資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2〕5號)要求,在本省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臺灣同胞(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學歷條件
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研究生或大學本科畢業學歷。本科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普通話條件
依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1.申請普通話和語音相關任教學科的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2.申請任教學科為語文和對外漢語的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水平;
3.申請其他任教學科的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參加海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海南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有效期3個自然年);
2.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并取得合格成績(有效期2個自然年)。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時,可免普通話水平測試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五)身體條件
申請人須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海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有關要求,在省內或省外縣級以上醫院(含縣級)或省內注冊的體檢中心(醫院)體檢合格。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方式與流程
為方便申請人,我省開通在線辦理(不見面審批)、郵寄辦理和現場辦理三種途徑。申請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由選擇。
(一)在線辦理(不見面審批)
申請人須依次完成海南省政務服務網和中國教師資格網的資料提交工作。在下半年的網報高峰階段,申請人可以委托所在高校進行辦理,申請人無需在海南省政務服務網提交材料(由所在高校代為批量提交),直接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提交材料即可。
1.在海南省政務服務網提交資料
申請人請于4月12日至4月26日、6月12日至6月27日、9月11日至9月25日、11月1日至11月20日期間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完成實名注冊后通過個人身份信息的聯網核查(身份證、戶口本或居住證)。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與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相片相同)原件的掃描件(像素要求300dpi),供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使用。
(2)《海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的掃描件1份(體檢時間為近三個月內)(附件1)。
申請人須持《海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在省內外縣級(含)以上醫院或省內注冊的體檢中心(醫院)完成體檢,并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PDF版,若不清晰將會延誤認定。
為體現對特殊人群的關愛,妊娠及哺乳期(一年內)的人員可申請免除胸部透視項目檢查。申請人須向檢查醫師交驗HCG檢查單、B超報告或新生兒出生證明,由醫師在“胸部透視”一欄備注“妊娠”或“哺乳期(一年內)”并簽名。
(3)符合認定條件的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的申請人還需提供中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原件彩色掃描件PDF版。
(4)以下材料申請人無需提交,由認定機構比對認定:
①《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
②高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材料。
在非網報高峰時段,申請人個人申請流程見附件2,具體事項鏈接為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andlingGuideline?id=1780548&sourcekey=634b0e78110e463b8b077058b382e60b&deptName=海南省
2.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提交資料
申請人請于4月12日至4月26日、6月12日至6月27日、9月11日至9月25日、11月1日至11月20日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申報功能。申報前請申請人認真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手冊下載:“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操作手冊”(下載網址:https://www.jszg.edu.cn/upload/2024/03/08/bcda708ff7ac31a1d78658b7541a7143.pdf)。如網報過程中出現延遲等技術問題,請咨詢中國教師資格網。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后,點擊【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在線辦理】→【注冊】,注冊時需實名核驗,實名核驗通不過的需按網頁“操作說明”進行人工核驗,實名核驗通過后,先完善“個人信息中心”各項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學歷證書信息、學位證書信息等),然后點擊“業務平臺”進行認定報名。
(1)填寫身份信息
考試形式:只能選“非國家統一考試(含免考)”。
(2)提交普通話證書證明材料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自動比對核驗。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確認無誤后,再次點擊核驗。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則按照(6)操作。
(3)提交學籍或學歷、學位信息證明材料
★學籍信息:僅限在讀應屆畢業生填寫
①“在讀應屆畢業生”:僅限最后一學期且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在無法通過學信網授權核驗的學籍信息,可點擊【錄入學籍】按鈕手工錄入具體信息并添加,此類學籍信息將視為“未核驗”的學籍信息,需按照認定機構相關的工作要求準備證明材料提交人工核驗。
②“非應屆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僅限學歷層次為研究生的在讀人員(不限預計畢業時間),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認定教師資格,需補充已取得的上個學歷及學位信息。
③“非在讀人員”:適用于非在校生(即社會人員)或使用上一學歷信息申報的在讀研究生。
★學歷信息:因學信網學歷核驗方式改變,要求教師資格認定時對之前“已核驗”學歷重新核驗。請點擊個人信息中心的“學歷學籍信息”,使用學信網手機APP重新掃碼核驗學歷后再進行報名。核驗狀態為“未核驗”的學歷,請通過“修改”方式,補充學歷各項信息后再進行報名。
①新增學歷時,“學歷校驗類型”選擇“授權學信網學歷”按系統提示完成學歷核驗。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一致,確認無誤后,學信網APP升級為最新版本,再次點擊核驗。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則按照(7)操作。★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根據本人當前學位取得情況錄入學位信息,未取得相應學位的,請添加“無學位”。
(4)認定所在地類型
只能選“任教高等學校所在地”
(5)選擇認定機構及確認點
認定機構:海南省教育廳
確認點:申請人現任教高校
(6)提交普通話證明材料
此項在(2)③無法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情況下,選擇“錄入證書”,補全相關信息并按系統要求上傳證書電子版。普通話證書信息要素須齊全,有印章。要素不齊全的,須聯系發證機關補正。
(7)提交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此項在(3)學歷無法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情況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請選擇“錄入證書”,補全相關信息并按系統要求上傳證書電子版。
★★特別提醒:①申請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沒有比對成功的,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和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
②申請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掃描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掃描件(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18號金貿大廈C3座,客服電話:010-67410388)。因申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需要一定的辦理時限,請申請人合理安排。
③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屆應屆畢業生未能在網報時間內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的畢業證自動核驗,則須在當批次網報結束結束后15天內自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在學歷信息一欄選擇“未核驗”后將已取得的畢業證書掃描成彩色PDF版,由工作人員進行人工核驗。
④如申請人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并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 (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PDF版。
④具有博士學位且申請減免普通話水平測試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人,應準確、如實填寫“學位證書信息”,補全相關信息并按系統要求上傳相應證書電子版。
(8)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按要求如實簽署《個人承諾書》,不能作虛假承諾,簽名須用正楷。
特別提醒:①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認定通過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請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②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統一核查。
港澳臺居民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澳門申請人需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提供函件的,與海南省教育廳聯系出具。
③申請人在認定通過前,須持續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的留言和海南政務服務網的短信提醒,以及所屬認定機構的電話。如有留言等相關信息,須及時按照要求進行補正。
(二)現場辦理和郵寄辦理
申請人需要現場辦理或郵寄辦理的,現場辦理郵寄地點為: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五指山南路3號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審批服務后臺2-23,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12時,下午14時30分-17時30分。郵政編碼:570000,聯系電話:0898-65203038。申請人郵寄材料時,務必把回郵地址寫清楚,以免材料丟失。
(三)認定及證書領取
1.認定機構對申請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所在高校,高校要及時通知各申請人對審核結果認真核對,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或需要補充申請材料的,請及時向認定機構提出并及時補充相關材料。如有疑問,申請人可以咨詢所在高校人事部門或認定機構。
2.認定機構對已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和省政務服務網材料審核的,將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和《教師資格證》,并加蓋認定機構公章。其中,《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另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和《教師資格證》由認定機構通知申請人所在高校統一領取并分發。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將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中有關規定撤銷教師資格證。
附件:1.海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2.海南政務服務網申報流程
海南省教育廳
2024年4月10日
來源: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7127333965629.html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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