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遼寧沈陽2024年社會工作者考試時間定于6月15、16日,報名時間為4月3日9:00-4月14日24:00,資格審核時間為4月3日-4月16日,繳費時間為4月3日9:00-4月17日24: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7日9:00-6月16日24:00。
關于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沈陽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
根據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遼人考函〔2024〕9號)精神,為做好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沈陽考區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
本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簽署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按規定應進行現場核查。
核查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加蓋單位公章)。
二、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三、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報考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規定: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規定,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三)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其中,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四)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學歷學位,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工作年限。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六)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沈陽市考試院提出申請。
四、報名相關事宜
參加我省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流程
報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冊、填報信息、報名確認、簽署電子承諾書、資格核查(在線核查、現場核查或協助核查)、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
(二)注冊
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個人信息注冊。即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注冊信息將長久保留,用戶名、登錄密碼、關聯手機號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冊的人員,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1.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
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是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查“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報考人員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建議報考人員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3.核查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進行人工核查。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4.己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三)填報信息
擬選擇在沈陽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完成注冊環節后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
1.上傳照片。新注冊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時,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報考人員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報考人員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考人員應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到報名系統后,選擇擬報考的考試項目和報考省份(遼寧省),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等相關內容,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報名地市及核查點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填報,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遼寧省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沈陽市的報考人員報考地市選擇“沈陽市”,核查點應選擇“沈陽市考試院”。
(四)選擇辦理方式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其他報考人員在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主要包括: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下列報考人員采用網上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的方式輔助進行線上資格核查。統一設定提交證明材料類型和范圍,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的證明事項無需重復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
(1)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的報考人員;
(2)按對應專業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3)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問答欄目內容。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本通知相關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核查。
(五)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上傳的證明材料等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要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
(六)資格核查及監管
資格核查部門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核查與監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其他沈陽市報考人員資格核查及監管工作由沈陽市考試院負責。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通過在線方式完成核查,沈陽市考試院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五、“幫代辦”“指導辦”服務
為進一步優化考試報名服務,方便沈陽考區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報名,沈陽市考試院推出資格考試“幫代辦”、“指導辦”服務,如您在報名中遇到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系,由工作人員為您提供解答、指導等服務。
1.幫代辦。可將您需要咨詢或服務的事項發送到指定郵箱:glb-sksy@shenyang.gov.cn,郵件標題以“姓名+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辦理事項”命名;
2.指導辦。添加沈陽市考試院資格考試報名專屬微信,提供報名指導服務;
4.查看附件。查看沈陽市考試院網站《關于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沈陽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中《資格考試報名常見問題解答》(附件1),根據相關提示解決問題;
5.暖心服務。為幫助肢體殘疾等特殊情況的報考人員順利完成考試報名,請在報名期間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報具體信息與訴求,沈陽市考試院將為報考人員定制“一對一”暖心服務。
六、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請查看《關于做好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遼人考函〔2024〕9號)(附件2)
附件1:資格考試報名常見問題解答.docx
附件2:關于做好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遼人考函〔2024〕9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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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