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東省2023下半年教師資格面試時間為12月9-10日,廣東2023下半年教師資格證面試報名時間為11月8日-11日,網上報名完成后,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在報考考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繳費截止時間為11月14日24:00前,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2月4日-9日,成績查詢時間為2024年1月10日。
廣東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公告
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2023年下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將于2023年12月9日-10日進行(考生較多的考區可順延考試時間)。現將廣東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一)廣東省戶籍人員;
(二)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區、市)戶籍人員;
(三)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三年級及以上的本科學生、畢業學年的專科學生;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以上人員須已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各科筆試成績合格并在有效期內,方可報名參加本次面試。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四)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面試,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報考小學教師資格面試,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面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報考高級中學教師資格面試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面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面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港澳臺居民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的報名條件,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執行。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從撤銷教師資格之日起,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面試內容及科目
(一)面試內容
面試依據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試行)》和《考試大綱(試行)》(面試部分)進行,包括備課(或活動設計)、試講(或演示)、答辯(或陳述)等環節。面試主要考核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錄“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s://ntce.neea.edu.cn)查閱各科目考試大綱。
(二)面試科目
1.幼兒園教師資格面試不分科目。
2.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分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科學、體育、音樂、美術、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小學全科、特殊教育,共12個科目。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面試分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特殊教育,共19個科目。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面試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特殊教育,共18個科目。
5.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面試科目與高級中學教師面試科目相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的教師資格面試按《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粵教繼函〔2016〕37號)規定進行。
四、報考流程
(一)個人信息核對
考生登陸“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s://ntce.neea.edu.cn)核對個人信息。如個人信息發生變更,須攜考生身份證、網上打印的筆試成績列表、公安部門開具的個人信息變更證明(戶口本或帶有公章的其他紙質證明)、本人簽名的書面變更申請(格式不限,須注明個人信息、聯系方式及需要變更信息的準考證號碼),提交至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考機構辦理更正手續。提交申請時間為2023年10月23日-27日(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1月3日起自行登陸“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查看變更結果,考試機構不另行通知。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1月8日-11日。
符合面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準確填寫面試類別、面試科目和面試考區等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考生報名。
內地考生可選擇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專科學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在內地就讀的港澳臺學生)為報考考區。高校在校生可選擇在戶籍所在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港澳臺居民可選擇居住地(須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考地為報考考區。
廣州市報考中職專業課教師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的考生須選擇“廣州中職專業課考區”為報考考區,其他考生(含中職文化課考生)選擇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畢業學年的全日制專科學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港澳臺學生)為報考考區。
面試報名流程如下: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報名流程圖
(三)現場審核
考生網上報名完成后,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在報考考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審核, 各考區的現場審核時間、地點、聯系方式和受理范圍見(https://gdntce.gdedu.gov.cn/api/public/siteAudit/dismissed/examined/list?testTime=202302)。請考生及時查閱報考考區發布的考試信息。現場審核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在戶籍所在地報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
(2)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
(3)畢業證書(在校生提交學生證或在籍學習證明)。
2.在居住地報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
(2)居住證(需在有效期內);
(3)畢業證書。
3.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
(2)學生證(需有有效注冊信息)或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具體樣例見附件。
4.港澳臺地區的考生:
(1)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畢業(學位)證書。
現場審核確認后,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經現場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報名。
特別提示:2023年下半年廣州、深圳考區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現場審核改為網上審核。廣州市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生材料審核將依托廣州政務“穗好辦”APP為申請人提供便捷服務,采用審核材料“零現場”方式,申請人不用到現場提交材料。請申請人在“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完成網上報名后,在手機端下載并安裝“穗好辦”APP,手機驗證登錄后,點擊下方“辦事”按鈕,進入“勞動就業”專題,點擊“教師資格面試審核”欄目,也可直接在主頁面搜索“教師資格面試審核”進入。點擊“開始辦理”,按提示步驟完成上傳材料的操作;選擇深圳考區的考生在“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報名完成后,需在“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教育局網上服務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的“實施清單列表-公共服務”中選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資格審核”中點擊“我要辦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資格審核”相關欄目在線申辦,提交本人面試審核材料或在手機APP“i深圳”中部門服務中進行申辦。
具體詳情請關注廣州、深圳考區發布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公告。
(四)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過現場審核后,須于11月14日24:00前登錄“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支付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現場審核通過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逾期不再補繳。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費標準的公告》(教試中心函〔2015〕14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改規〔2019〕3號)的規定,面試費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標準收取 。面試費一旦繳納后不予退費,請考生注意。
(五)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完成報名的考生,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可以登錄“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六)面試
面試時間:2023年12月9日-10日(考生較多的考區可順延考試時間)。
考生應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考點和場次參加面試。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請考生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說明。
各類考生面試程序如下:
第一類: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科學、體育、音樂、美術等科目教師資格,初級中學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科目教師資格,高級中學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科目教師資格:
1.抽題。考點工作人員登錄面試測評系統,從題庫中隨機抽取試題(幼兒園類別考生從抽取的2道試題中任選1道,其余類別只抽取1道試題),考生確認后,工作人員打印試題清單。
2.備課。考生持試題清單、備課紙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備課時間20分鐘。
3.回答規定問題。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試題庫中隨機抽取2道規定問題,要求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左右。
4.試講或演示。考生按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5.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左右。
6.評分。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
第二類:報考小學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小學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特殊教育等科目教師資格:
1.抽題。考生從報考科目的教材(考點提供)中隨機抽取章節(課),作為備課和試講內容。其中,“小學全科”先從語、數、英、音、體、美六科中隨機抽取1門科目,再從該科目教材中隨機抽取章節(課),作為備課和試講內容。工作人員將考生抽取的章節(課)登記在試題卡上,考生簽名確認。試題卡一式兩份,考生一份,考官組一份。
2.備課。考生持試題卡、備課紙,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備課時間20分鐘。
3.回答規定問題。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面試測評系統”中隨機抽取2道規定問題,要求考生作答。時間5分鐘左右。
4.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5.答辯。考官圍繞學生試講(或演示)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左右。“小學全科”考官適當提問非試講科目的知識。
6.評分。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
第三類: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的教師資格:
1.考生自帶(也可由考點提供)一本正式出版的本專業中職或以上學校的專業課或實習指導教材。抽題室工作人員對考生自帶教材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考生隨機抽取章節內容作為備課和試講內容。抽題室工作人員將考生所抽題目登記在備課紙上,一式兩份,考生簽名確認后,一份交由考生備課,一份由考務工作人員交給考官。
2.備課。考生根據抽取的備課內容,進行教學設計。時間20分鐘。
報考專業課教師的考生應按理論課或理實一體化課的要求,進行教學設計。報考實習指導教師的考生應按實驗實訓課的要求,進行教學設計。
3.專業概述。考生針對擬任教專業進行專業概述。時間5分鐘左右。
4.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學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5.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左右。
6.評分。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
(七)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公布時間:2024年1月10日。
考生可在面試成績公布后登錄“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本人的面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報考考區申請成績復核。復核內容僅限于是否漏評、漏登分,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寬嚴問題。
已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可自行登錄“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下載、打印PDF版考試合格證明。
五、考試違規處理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中“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范疇,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規作弊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的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考生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面試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報名系統有判別考生筆試成績是否具備面試報名資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報面試類別和科目對應的筆試各科目成績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內,才能在“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上進行面試報名。
(三)考生注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將用于準考證和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按規定上傳照片,如因照片上傳不合格而影響本人考試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參加2023年下半年之前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面試報名時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和填報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的面試報名資格。參加2023年下半年筆試考試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冊。
(五)考生忘記注冊密碼可通過以下途徑重置:
1. 如果考生手機號未更換,請通過短信獲取密碼。考生可通過報名注冊時所填寫的手機號碼短信獲取密碼。
如收不到短信,可在工作時間內撥打短信專屬客服電話:010-82345677。
2. 如果考生手機號已更換,請先人工申請修改手機號。
如有疑問,考生可在工作時間內通過撥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進行咨詢(客服電話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含港澳臺學生)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港澳臺居民向居住地、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認定的具體時間、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請向擬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所在地的認定機構咨詢。廣東省每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 廣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edu.gd.gov.cn)和廣東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廣東教育)。
(七)更多中小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相關信息,敬請關注“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廣東省教育廳網站和廣東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廣東教育)。如有疑問可撥打當地面試機構咨詢電話,廣東省各面試機構聯系方式見(https://gdntce.gdedu.gov.cn/api/public/siteAudit/dismissed/examined/list?testTime=202302)。
附件:學籍證明(樣例)
廣東省教育廳
2023年10月23日
來源:
http://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270166.html
2023下半年教師資格面試報名時間11月8-11日(官網中國教育考試網)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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