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提醒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國家藥監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以下簡稱執業藥師中心)承擔,考務工作委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承擔。在此溫馨提醒廣大考生:
一、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時間原則上為每年10月。2023年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將于10月21日、22日在全國各地同步舉行。屆時,各地人社、藥監、公安、工信等多部門將密切協同,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是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嚴格執行考培分離。執業藥師中心無考試培訓職能,不開展考前培訓,不指定或者授權委托任何機構代報名、代領資格證書、開展考前培訓等。對任何虛假宣傳,執業藥師中心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三、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平臺,按所在地區報名。考生應積極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和各地人事考試機構門戶網站通知,及時獲取報名、考試及成績查詢相關信息。
四、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有關事宜請查閱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欄目。考試報考條件請查閱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欄目。
五、考生要做好考前準備。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合理規劃考試出行路線,按照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點參加考試,以免因疏忽貽誤。考試時務必認真閱讀試卷封面“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嚴格按照要求規范作答。
六、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與考試無關物品進入考場;不參與考試作弊,不參與買賣所謂“高科技作弊器材”“考試真題”“考試答案”;不相信所謂的“代報名”“學歷不夠也可以報名”“加考英語科目”“報名占坑”“專家泄題”“保過”等虛假宣傳和不實消息,以免上當受騙。
七、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八、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規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藥學類、中藥學類各科目的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即72分。考試成績一般于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公布。請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九、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國家藥監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地區實行單獨劃線政策,合格標準和有效范圍另行規定。
來源:
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94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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