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職改辦〔2023〕145號
關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冀人考發[2023]3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地點
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4日舉行,考點設在本市。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在經國家出版主管部門依法批準設立的報紙、期刊、圖書、音像、電子、網絡等出版單位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與出版物策劃、數字出版相關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忠于黨的出版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出版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認真履行出版工作職責使命;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出版工作,具備相應的出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三)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二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四)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二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申請出版專業資格考試: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違犯出版法規受到嚴厲懲處。
3、有刑事犯罪記錄。
(七)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指導意見》、《暫行規定》和《實施辦法》中與報名有關的各項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
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可持能夠證明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三、科目設置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2個科目;中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 2個科目。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報名組織
報考人員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8月20日前完成注冊,8月16日9時-22日17時30分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24日17時30分。
10月9日-14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五、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核手續
(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二)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三)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四)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地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五)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等五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8月23日前,按照屬地原則到報考地考試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專以上學歷信息、2008年以后學位信息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 https://www.chsi.com.cn/)免費申請本人電子報告,下載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在報名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名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
7、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還須攜帶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得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職稱證書和聘任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如注冊在線核查通過并選擇告知承諾制,現場人工核查時可不攜帶上述2、3、4、5要求材料。
六、考試大綱
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23年版)為準。
七、報名費用
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68元。
八、報名地點
海港區建設大街366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八樓815室。聯系電話:(0335)3621910
2023年8月10日
來源:https://rsj.qhd.gov.cn/home/rPolicy/detail?code=cnNqUG9saWN5&id=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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