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轄區考生: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高級)考試將于10月26日、27日舉行。我市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5日—25日,登錄湖南省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知:
1. 考試前2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經監考人員核對證件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備檢查。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后1小時內,考生不得交卷退場。
2. 考生須將背包、書籍、筆記、報刊、手機(設置為關閉狀態)及其他電子設備等放在考場指定的物品存放處,只準帶2B鉛筆、黑色字跡簽字筆、橡皮、尺子和非立體式不帶漢字儲存功能的電子計算器(免套)進入考場和座位。考試開始后不許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3. 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試題本左上角“試卷類型”下的條形碼揭下,粘貼在答題卡的條形碼粘貼區內,否則無法取得考試成績。
4. 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涂;主觀試題必須用0.5-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5. 考生發現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有折皺和污點等,可舉手詢問。
6.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考場安靜,不得相互交談,禁止以任何方式獲取他人答題內容。
7. 考生應當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8. 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將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9. 考生因個人原因坐錯座位或因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填涂錯誤等造成差錯的,后果自負。
10. 考生須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考試和領取合格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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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