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西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為9月16日、17日,廣西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14日8:00至7月23日17:00,報名官網為中國人事考試網,繳費時間為7月14日8:00至7月25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4:05。
關于做好2023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2號)精神,為做好2023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場設置
本次考試考場設置在南寧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級別、應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6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1. 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2. 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3. 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4. 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5. 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6. 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四)報考相關問題的說明。
1. 關于“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
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 關于“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是指報考人員全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報考人員從事的非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工作年限可累計。
3. 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等同。
4. 《規定》第八條的“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5.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6. 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四、考試報名告知承諾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閱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考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考試組織機構核查。
(三)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與監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四)不實承諾的處理。
1.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考流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精神,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一)網上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7月14日8:00至7月23日17:00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流程進行網上填報信息。
1. 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提交注冊信息。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及使用說明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載)。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核查完成后,報考人員方可繼續報名。
2. 填寫報考信息。按要求填選考試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考試科目、核查點、工作單位、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點擊“保存”,進入確認報考信息環節。
3. 確認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點擊“確定”提交報考信息,進入在線核查環節。
4. 在線核查。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系統核查通過后進入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環節。
5. 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本人閱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即完成網上填報信息,進入繳費環節。
簽署《告知承諾書》后,報考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不須簽署《告知承諾書》,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6. 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材料。
具體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
(2)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3)身份證件;
(4)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材料上傳成功后,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7. 網上人工核查。核查時間: 2023年7月14日至7月24日17:00。考試組織機構(所選核查點)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結果。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
全區人事考試機構(核查點)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
(二)網上繳費。
1. 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7月14日8:00至7月25日17:00。報考人員繳費成功,方為完成報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 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高級經濟專業等6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桂人社規〔2022〕9號)規定,客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為63元;主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為67元。
3. 票據發放。考試費票據為電子票據,需要票據的考生,可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考試院電子票據發放平臺”(https://nontax.helipay.com/nontax-app/gx/info?p=C1807681896)查詢和打印個人考試費電子票據。票據查詢和打印開始時間預計為當次考試報名結束1個月后,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六、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23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4:05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
七、應試人員須知
(一)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進入考場,所持身份證件信息須與準考證載明的信息一致。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誤,應在考試前聯系報名地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更正。
(二)考試開始前3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不得入場。入場后,須在“座次表”上簽到,對號入座,保持安靜,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監考人員核查。
(三)收到試卷、答題卡(紙)后,務必仔細核對試卷封面科目、專業名稱是否與準考證載明的本場次內容一致,檢查試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字跡模糊、缺頁重頁或者答題卡(紙)有折皺、污損等問題,請立即舉手向監考人員報告。
(四)參加考試需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五)作答前應認真閱讀試卷、答題卡(紙)上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規范書寫填涂。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止作答,不得將試卷(題)、答題卡(紙)、草稿紙等考試相關材料帶出考場。
(六)服從考場封閉管理,考試時長2小時以內的科目,封閉至考試結束。考試時長超過2小時的科目,封閉2小時,考場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交卷離場。考試開始和結束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為準。
(七)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處理。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八、成績發布及考后核查
(一)11月底前,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二)成績公布后,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廣西數智人社社保繳費業務系統、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等相關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報考信息真實性開展考后核查和成績監管。須進行考后重點核查的報考人員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承諾核查”欄目公布,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組織機構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證書辦理
證書辦理事宜請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專欄(http://www.gxpta.com.cn/channels/35.html)查詢。
十、考試大綱
2023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資格考試大綱沿用《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版)和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關于增補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內容的函》(自然資空間規劃函〔2020〕190號)中附件所列內容。
十一、咨詢電話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12333轉“自治區本級”—社保和勞動業務。
附件: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考試院
2023年7月7日
附件
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茲有 同志,性別: ,身份證號碼: ,參加工作滿 年,其中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 年。
經查,該同志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能夠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來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30/8284.html
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大綱公布,2023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資格考試大綱沿用《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版)和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關于增補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內容的函》(自然資空間規劃函〔2020〕190號)中附件所列內容。
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大綱—四科考試大綱(2014版) || 增補城鄉規劃師考試大綱內容
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將于9月16日、17日舉行,報名工作將于7月11日開始。報名過程中、備考過程中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些疑問該如何解答呢?不用擔心,中大網校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網為大家編輯整理了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熱點問題、備考干貨等等,希望在接下來的備考中,能通過以下知識的學習,有所收獲,預祝大家備考順利,收獲令自己滿意的成績!
此外,考生還有備考方面的疑惑或是需要更多2023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資料,可以聯系中大網校注冊城鄉規劃師助教老師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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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備考正在火熱進行中,零基礎不知該如何備考?學習沒有頭緒?如果你在學習過程中還有這些問題,不妨關注中大網校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協議護航暢學班: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