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民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業水平提升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港北區、港南區和覃塘區民政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根據貴港市民政局、財政局等4部門《關于印發<貴港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激勵暫行辦法>的通知》(貴民發〔2021〕11號)文件精神,現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業水平提升獎勵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和獎勵措施
(一)資格條件
申報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批準日期須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之間;
2.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從事社會工作連續滿12個月(期間不得有間斷);
3.在貴港市所屬事業單位、城鄉村(居)民自治組織、社區服務組織、基層社會服務部門,以及各級社會組織登記機關登記的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和各類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從事全職社工服務;
4.工作單位發放有工資且繳納社保(發放工資單位、繳納社保<由單位繳納部分>單位均為同一個單位);
5.申報人員不是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激勵標準
對符合申請資格條件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由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1000元、2000元、5000元的專業水平提升獎勵。
二、申報和審核
申報獎勵采取個人申報、工作單位、區民政局、市民政局審核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報人提出申請(2023年6月26日至7月5日)。申報人向工作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申報人簽名):
1.貴港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業水平提升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本本人頁復印件;
3.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申報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
5.連續12個月工資流水和社保證明(發放工資單位、繳納社保<由單位繳納部分>單位均為同一個單位;期間換工作單位的也要提供相應的工資流水和社保證明);
(二)工作單位審核(2023年7月10日前)。工作單位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出具審核意見,并于2023年7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按單位所在區域報送至港北、港南或覃塘區民政局。
申報人工作單位為市級單位的,將材料報送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港北、港南或覃塘區民政局。
(三)區民政局審核(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港北、港南和覃塘區民政局對收到的申報材料出具審核意見,并于2023年7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和匯總表(附件2)報至貴港市民政局903室。
(四)審核公示(2023年7月17日至7月30日)。貴港市民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擬獎勵名單,將擬獎勵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獎勵名單。
(五)獎勵發放。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申報工作、監督資金發放,指導各區民政局積極組織申報,資金發放安全。
四、有關事項
(一)組織實施。貴港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業水平提升獎勵工作由貴港市民政局組織實施,港北、港南、覃塘區民政局及申報人所在單位協助實施,各有關單位、各社會組織積極宣傳,動員符合條件者積極申報。
(二)責任追究。獎勵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申報人或所在單位弄虛作假,騙取或重復申領獎勵資金的,除對已發放的獎勵予以追回,并記入信用檔案,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五年內不再接受個人的申報。
本通知適用于貴港市轄港北區、港南區、覃塘區;桂平市、平南縣可參照執行。
(三)申報咨詢電話:
貴港市民政局,韋婉悅,聯系電話:0775-4526757;
港北區民政局,鄭世澤,聯系電話:0775-4382189;
港南區民政局,林 ?雄,聯系電話:0775-2910223;
覃塘區民政局,覃秀娟,聯系電話:0775-4650026。
附件:1.貴港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業水平提升獎勵申請表
2.貴港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業水平提升獎勵申請匯總表
3.《貴港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激勵暫行辦法》(貴民發〔2021〕11號)
貴港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原文:
http://mzj.gxgg.gov.cn/zcwj/t167008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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