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疆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為5月27日-28日,新疆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29日-4月10日,報名官網為中國人事考試網,本次考試考前不進行資格審查,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10日23: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考前一周。
關于做好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民團體、大專院校,自治區大中型企業組織人事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號)要求,為做好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工作
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務組織工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報考條件等政策解答工作。
二、考試設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 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2020年更新)見附件1,《關于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解釋》(環評估便函〔2023〕220號)見附件2,請各地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中參照執行。
四、新疆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及流程
(一)報名時間。報考人員統一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以下簡稱報名平臺)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29日10:30—4月10日19:30,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10日23:00。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繳費,逾期不予補報。
(二)注冊用戶。報考人員登錄報名平臺(zg.cpta.com.cn),須客觀準確完整的填報相關信息。如忘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可通過“找回用戶名或密碼”功能找回用戶名,重新設置密碼。
1.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報考人員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選擇考試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建議報考人員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報考時應提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報考人員提交補充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選擇考試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三)上傳照片。初次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前,應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www.cpta.com.cn點擊工具下載),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并保存后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應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證件照,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用上傳的報名照片。已在報名平臺注冊并上傳過照片的報考人員,無需再上傳照片。
(四)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報考人員本人簽署(提交)報考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信息一經確認后,報考人員將無法再次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認真仔細檢查錄入的信息。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特殊情況審核。報考人員有以下情況的,須按規定辦理報考事項: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六)資格審查。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本次考試考前不進行資格審查。
(七)繳納考試費。采取網上支付方式進行繳費,在報名平臺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支付。繳費過程中如遇問題可撥打易寶支付24小時咨詢熱線(4001500800)。
(八)開具發票。烏魯木齊市需要開具發票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在2023年12月1日前攜帶身份證和報名表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繳費記錄開具發票。其他地(州、市)需要開具發票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在2023年11月20日前攜帶身份證和報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登記申辦。
五、考試時間
2023年5月27日
上午 0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 14:00—16: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2023年5月28日
上午 0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六、考區設置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要求,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烏魯木齊市。
七、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于考前一周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事宜以準考證為準。
八、收費標準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2016年第18號公告、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我區職業資格考試考務收費標準和相關政策的通知》(新發改規〔2019〕2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部分考試考務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20〕37號)規定,考試費及考務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9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95元。
九、其他要求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延用2022年度考試大綱,以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s://www.mee.govcn/ywgz/hjyxpj/jsxmhjyxbgsbbzjdgl/gldt/202203/t20220324_972442.shtml)公布為準。
(三)考試期間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四)報考人員可關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新疆人事考試中心會及時推送考試動態。
十、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報考人員可于三個月后,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附件:1.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2.關于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解釋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監測 | ||
環境科學 | 環境科學 | 環境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生態學 | 生態學 | 生態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 |
生物學 | ||
生物化學 | ||
化學 | 化學 | 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經濟地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 |
大氣科學 | 大氣科學 | 大氣科學 |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 | ||
氣象學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學工程 |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 ||
森林保護 |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 |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 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 |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環境保護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規劃與利用 |
注:本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及該目錄頒布前各院校采用的專業名稱。
附件2
關于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免試條件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兩個條件之一的,可以免試兩個科目。此條所指“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的核定時間均為“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
二、工作年限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年限為報考人員自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時間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具體范圍為:從事規劃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審查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技術評估工作、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編制工作,以及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包括教學、科研、審批、環境管理、技術咨詢、環境檢測等。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在上述崗位工作的年限可視為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年限。
復制鏈接,查看附件內容: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6064f623f7d82db1b88604ab18918be1.shtml
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大綱及教材幾月份公布?(附購買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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