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財政局關于深圳市2022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我省2022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粵會考辦函〔2022〕30號)《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深圳市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財會〔2021〕72號)規定,現將我市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1〕11號)文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二)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三)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四)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五)具備博士學位。
(六)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應于2022年3月9日前取得。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
三、復核時間
(一)復核申請時間為10月31日9:00至11月11日17:30止,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img.wangxiao.cn/bjupload/2022-10-28/94cbc849-b308-467b-95a0-861ee7829ee7.jpeg。
五、有關要求
按照現行規定,會計中級資格全科通過考生需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通過復核方可核發資格證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特此通知。
附件:1.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
2.考生承諾書
深圳市財政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附件1: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doc
附件2:考生承諾書.docx
來源:
http://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0199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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