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2022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時間:11月19日-20日;海南2022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9月16日-23日;資格審核:在線核查+現場核查(9月16日-23日)+考后復核;繳費時間:9月16日-23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12日-18日。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關于做好202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2022年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于11月19日、20日舉行,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省委人才發展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考試指導監督;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資格審查;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具體考務管理。
二、考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
(二)成績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三、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根據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報專業”三類(詳見附件2、3)。
自2022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詳見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2022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
四、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見附件4)。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并按有關要求對不實承諾進行處理。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9月16日至9月23日。
(二)報名流程:網上報名、資格核查、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詳見附件5)。
六、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翻譯專業等17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2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客觀題每人每科65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8元。開具電子發票的考生,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后14天內辦理(詳見附件6),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七、成績發布和考后復核
(一)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二)成績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將按要求在行業主管部門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網”(http://zhaopin.hainan.gov.cn/)進行公示。
(三)考后復核。成績公布后,將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網發布資格復核人員名單等有關事宜。資格復核人員,須按要求辦理資格復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八、考試有關事項
(一)應試人員需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相關須知事項,嚴格按照準考證上的疫情防控須知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提前到達考點進行身份核驗和體溫檢測。
(二)應試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考試開始5分鐘后禁止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聯系方式
(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咨詢電話(報名資格):66219086。
(二)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咨詢電話(考試考務):65375001、65338399。
受理時間:08:0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附件:1.202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2.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4.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5.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6.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202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11月19、20日)
附件2
202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且具有海南戶籍或在海南工作的,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
(一)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二科
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
(一)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報專業
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可選擇增報專業報名,通過后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四、境外及港澳臺人員報名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外人員及港、澳、臺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和境外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港澳臺和境外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附件4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書
一、基本信息
(一)辦事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
(二)報考人員信息
報考人員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登記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
二、告知內容
(一)證明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二)設定證明事項的依據
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10號 )
(三)證明的內容
報考人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關于學歷、專業、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稱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諾方式
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海南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核查
考試組織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綜合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承諾信息進行核查。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對待核查人員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不實承諾的責任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包括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通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等。報考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相關義務
報考人員須本人按照考試報名操作流程完成報名操作,填報和提交的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的有效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任一有效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聯系方式信息。
報考人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考試和考場管理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檢查和監督,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八)承諾書公開的形式、范圍、時限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等規定,考試組織機構、考試主管部門將根據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況,通過對外服務場所、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告知承諾書全部或部分簽署人員名單、所簽署告知承諾書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三、報考人員承諾
本人已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對承諾內容及不實承諾的責任已充分知曉,同意遵守相關事項規定和履行相關義務。在此,我鄭重向考試組織機構承諾:本人符合本項考試報名條件,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客觀,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簽名: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一)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二)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三)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四)報名期間,報考人員需更正報考信息或找回用戶名或密碼的,可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https://wssp.hainan.gov.cn/),搜索“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服務事項,在線進行辦理。
二、資格核查
(一)在線核查。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通過后方可繼續報名繳費。
(二)現場人工核查。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5.撤回承諾申請的;
6.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現場核查時間:9月16日至9月23日。逾期不核查,視為放棄報名。
核查提供材料:
1.國內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清單:(1)全科考生:①考生報名登記表1份(經考生所在單位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單位公章);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③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④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須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⑤在我省工作證明(省外戶籍考生提供)。(2)免二科考生:①考生報名登記表1份(經考生所在單位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單位公章);②《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④受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明文件或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證明文件(證書和社保證明)。(3)增報專業:①考生報名登記表1份(經考生所在單位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單位公章);②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
2.境外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清單:①考生報名登記表;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翻譯件(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③護照原件及復印件;④入境工作許可相關證明文件。
現場核查地點:海口市美蘭區文聯路 6 號金泰酒店二樓海南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有限公司,聯系電話:66219086。
三、網上繳費
考生報名確認后,請于9月16日至9月23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2年11月12日-11月18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證書查詢
(一)電子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證書查詢”進行電子證書下載和查詢。
(二)紙質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海南省公共招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紙質證書發放相關信息或關注“海南就業”微信公眾號瀏覽相關文章。
附件6
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
注:第一步:考生填寫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并將申請表發送至郵箱:zcksc_jyj@hainan.gov.cn;第二步:微信添加“電子票夾”小程序并實名認證,在“票夾”查閱到發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載打印。
官方通知鏈接:http://zhaopin.hainan.gov.cn/#/ww/d/b/wwdb_cont.html/bb5411f6830cdae101833c222846040f
(責任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一級建造師
[協議護航-英才班]
1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協議退費
一級建造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三大階段 準題庫高端資料 協議續學
一級建造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準題庫研發資料 協議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