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2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為9月1日至9月9日;網上繳費時間為9月1日至9月9日;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注冊報名;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2年10月28日-11月6日。
關于做好2022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關于做好2022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1月5、6日舉行,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省委人才發展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考試指導監督;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具體考務管理。
二、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詳見附件1)。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依據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2個類別(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3、4)。
為防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見附件5)。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及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自動審核或在線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線上人工審核。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并按有關要求對不實承諾進行處理。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9月1日至9月9日。
(二)報名流程: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詳見附件6)。
六、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翻譯專業等17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2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客觀題每人每科55元。開具電子發票的考生,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后14天內辦理(詳見附件7),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七、成績發布和考后復核
(一)成績查詢??忌傻卿浿袊耸驴荚嚲W“成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二)成績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將按要求在行業主管部門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網”(http://zhaopin.hainan.gov.cn/)進行公示。
(三)考后復核。成績公布后,將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網發布資格復核人員名單等有關事宜。資格復核人員,須按要求辦理資格復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八、考試有關事項
(一)應試人員需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相關須知事項,嚴格按照準考證上的疫情防控須知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提前到達考點進行身份核驗和體溫檢測。
(二)應試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荚囬_始5分鐘后禁止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三)考試結束后,對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聯系方式
(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咨詢電話(報名資格):65310829。
(二)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咨詢電話(考試考務):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受理時間:08:0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附件: 1.2022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2.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3.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
4.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5.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6.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7.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2022年8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22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11月5、6日)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5日 |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6日 |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附件2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及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后全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工作時間的總和。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學歷證書不包括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二、免二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港澳臺和境外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執業藥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附件3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26.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 02.免二科 | 01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
04.考全科 | 01藥學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2.藥學專業知識(一) | |||
3.藥學專業知識(二) |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5.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
6.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附件4
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一、本科專業的參考目錄
2012年9月—現在 | 1998年7月—2012年9月 |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
07學科門類:理學 | 07學科門類:理學 | |||
0703 | 化學類 | 0703 | 化學類 | |
070301 | 化學 | 070301 | 化學 | |
070302 | 應用化學 | 070302 | 應用化學 | |
070303T | 化學生物學 | 070303W | 化學生物學 | |
070304T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070304W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
071 | 生物科學類 | 070 | 生物科學類 | |
071001 | 生物科學 | 070401 | 生物科學 | |
070407W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
070411S | 生物資源科學 | |||
070412S | 生物安全 |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071002 | 生物技術 | 070402 | 生物技術 |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071003 | 生物信息學 | 070403W | 生物信息學 | |
070404W | 生物信息技術 | |||
070408W | 醫學信息學 | |||
08學科門類:工學 | 08學科門類:工學 | |||
0813 | 化工與制藥類 | 0811 | 化工與制藥類 | |
0813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1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 | |||
081302 | 制藥工程 | 081102 | 制藥工程 |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 | |||
081305T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081104S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
0826 | 生物醫學工程類 | 0806 | 電氣信息類 | |
082601 | 生物醫學工程 | 080607 | 生物醫學工程 | |
080626S | 醫療器械工程 | |||
0830 | 生物工程類 | 0818 | 生物工程類 | |
083001 | 生物工程 | 081801 | 生物工程 | |
081906W | 生物系統工程 | |||
081410S | 輕工生物技術 | |||
083002T | 生物制藥 | 081107S | 生物制藥 | |
10學科門類:醫學 | 10學科門類:醫學 |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
100101K | 基礎醫學 | 100101* | 基礎醫學 | |
1002 | 臨床醫學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100301 | 臨床醫學 | |
100202TK | 麻醉學 | 100302* | 麻醉學 | |
100203TK | 醫學影像學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
100204TK | 眼視光醫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 | |
100205TK | 精神醫學 | 100308W | 精神醫學 | |
100206TK | 放射醫學 | 100305W | 放射醫學 | |
1003 | 口腔醫學類 | 1004 | 口腔醫學類 | |
100301K | 口腔醫學 | 100401 | 口腔醫學 | |
1004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 | 1002 | 預防醫學類 | |
100401K | 預防醫學 | 100201 | 預防醫學 | |
100402 |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 100204S | 營養學 | |
040332W | 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 | |||
100403TK | 婦幼保健醫學 | 100203S | 婦幼保健醫學 | |
100404TK | 衛生監督 | 100206S | 衛生監督 | |
100405TK | 全球健康學 | 100205S | 全球健康學 | |
1005 | 中醫學類 | 1005 | 中醫學類 | |
100501K | 中醫學 | 100501 | 中醫學 | |
100502K | 針灸推拿學 | 100502 | 針灸推拿學 | |
100503K | 藏醫學 | 100504 | 藏醫學 | |
100504K | 蒙醫學 | 100503 | 蒙醫學 | |
100505K | 維醫學 | 100506W | 維醫學 | |
100506K | 壯醫學 | 100507S | 壯醫學 | |
100507K | 哈醫學 | 100508S | 哈醫學 | |
1006 | 中西醫結合類 | 1005 | 中醫學類 | |
100601K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00505W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
1007 | 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 | |
100701 | 藥學△ | 100801 | 藥學△ | |
100807W | 應用藥學△ | |||
100702 | 藥物制劑△ | 100803 | 藥物制劑△ | |
100703TK | 臨床藥學△ | 100808S | 臨床藥學△ | |
100704T | 藥事管理△ | 100810S | 藥事管理△ | |
100705T | 藥物分析△ | 100812S | 藥物分析△ | |
100706T | 藥物化學△ | 100813S | 藥物化學△ | |
100707T | 海洋藥學△ | 100809S | 海洋藥學△ | |
1008 | 中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 | |
100801 | 中藥學△ | 100802 | 中藥學△ | |
100802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100806W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
100803T | 藏藥學△ | 100805W | 藏藥學△ | |
100804T | 蒙藥學△ | 100811W | 蒙藥學△ | |
100805T | 中藥制藥△ | 100814S | 中藥制藥△ | |
100806T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100804W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
1009 | 法醫學類 | 1006 | 法醫學類 | |
100901K | 法醫學 | 100601* | 法醫學 | |
1010 | 醫學技術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 |
101001 | 醫學檢驗技術 | 100304* | 醫學檢驗 | |
101002 | 醫學實驗技術 | 100311W | 醫學實驗學 | |
100309W | 醫學技術 | |||
100312S | 醫學美容技術 | |||
101003 | 醫學影像技術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
080629S | 醫學影像工程 | |||
101004 | 眼視光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 | |
101005 | 康復治療學 | 100307W | 康復治療學 | |
101006 | 口腔醫學技術 | 100402W | 口腔修復工藝學 | |
101007 | 衛生檢驗與檢疫 | 100202S | 衛生檢驗 | |
1011 | 護理學類 | 1007 | 護理學類 | |
101101 | 護理學 | 100701 | 護理學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b.1998年之前的專業名稱可以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博士、碩士學位和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專業,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位〔2009〕10號)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規定,對照本科專業目錄來界定和解釋。
c.列入表中1007藥學類和1008中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二、專科(高職高專)專業的參考目錄
高等職業教育(??? 專業目錄(2015年) | 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 專業目錄(2004年) |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57生物與化工大類 | 53生化與藥品大類 | ||
5701生物技術類 | 5301生物技術類 | ||
570102 | 化工生物技術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530103 | 生物化工工藝 | ||
530102 | 生物實驗技術 | ||
530104 |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 ||
570103 | 藥品生物技術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530102 | 生物實驗技術 | ||
530104 |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 ||
5702化工技術類 | 5302化工技術類 | ||
57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3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30202 | 有機化工生產技術 | ||
570205 | 精細化工技術 | 530205 | 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 |
570207 | 工業分析技術 | 530208 | 工業分析與檢驗 |
59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 | 53生化與藥品大類 | ||
5902藥品制造類 | 5303制藥技術類 | ||
590202 | 藥品生產技術 | 530303 | 化學制藥技術 |
530302 | 生物制藥技術 | ||
530301 | 生化制藥技術 | ||
530305 | 藥物制劑技術 | ||
530304 | 中藥制藥技術 | ||
590204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530401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530306 | 藥物分析技術 | ||
530402 | 藥品質量檢測技術 | ||
5903食品藥品管理類 | 5304食品藥品管理類 | ||
590301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30403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90303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 530404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
590305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
|
62醫藥衛生大類 | 63醫藥衛生大類 | ||
6201臨床醫學類 | 6301臨床醫學類 | ||
620101K | 臨床醫學 | 630101 | 臨床醫學 |
620102K | 口腔醫學 | 630102 | 口腔醫學 |
620103K | 中醫學 | 630103 | 中醫學 |
620104K | 中醫骨傷 | 630109 | 中醫骨傷 |
620105K | 針灸推拿 | 630108 | 針灸推拿 |
620106K | 蒙醫學 | 630104 | 蒙醫學 |
620107K | 藏醫學 | 630105 | 藏醫學 |
620108K | 維醫學 | 630106 | 維醫學 |
|
| 630107 | 中西醫結合 |
620111K | 朝醫學 |
|
|
6202護理類 | 6302護理類 | ||
620201 | 護理 | 630201 | 護理 |
6203藥學類 | 6303藥學類 | ||
620301 | 藥學△ | 630301 | 藥學△ |
630305 | 現代中藥技術△ | ||
620302 | 中藥學△ | 630302 | 中藥△ |
620303 | 蒙藥學△ | 630306 | 蒙藥學△ |
620304 | 維藥學△ | 630303 | 維藥學△ |
620305 | 藏藥學△ |
|
|
6204醫學技術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63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620402 | 醫學生物技術 | 630402 | 醫學生物技術 |
62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63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620404 | 醫學美容技術 | 630408 | 醫療美容技術 |
620405 | 口腔醫學技術 | 630406 | 口腔醫學技術 |
620406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630410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620407 | 眼視光技術 | 630404 | 眼視光技術 |
620409 | 呼吸治療技術 | 630409 | 呼吸治療技術 |
6205康復治療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501 | 康復治療技術 | 630405 | 康復治療技術 |
6208健康管理與促進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802 | 醫學營養 | 630407 | 醫學營養 |
620812 | 醫療器械經營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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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2004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2015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教職成〔2015〕10號)。
b.2004年之前的??茖I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c.列入表中6203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附件5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書
一、基本信息
(一)辦事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
(二)報考人員信息
報考人員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登記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
二、告知內容
(一)證明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二)設定證明事項的依據
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10號 )
(三)證明的內容
報考人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關于學歷、專業、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稱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諾方式
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海南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核查
考試組織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綜合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承諾信息進行核查。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荚嚱M織機構對待核查人員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不實承諾的責任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包括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通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等。報考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相關義務
報考人員須本人按照考試報名操作流程完成報名操作,填報和提交的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的有效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任一有效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聯系方式信息。
報考人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考試和考場管理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檢查和監督,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八)承諾書公開的形式、范圍、時限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等規定,考試組織機構、考試主管部門將根據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況,通過對外服務場所、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告知承諾書全部或部分簽署人員名單、所簽署告知承諾書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三、報考人員承諾
本人已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對承諾內容及不實承諾的責任已充分知曉,同意遵守相關事項規定和履行相關義務。在此,我鄭重向考試組織機構承諾:本人符合本項考試報名條件,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客觀,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簽名: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一)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二)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三)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四)報名期間,報考人員需更正報考信息或找回用戶名或密碼的,可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https://wssp.hainan.gov.cn/),搜索“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服務事項,在線進行辦理。
二、資格審核
(一)線上自動審核。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自動審核,通過后方可繼續報名繳費。
(二)線上人工審核。以下報考人員進行線上人工審核: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5.撤回承諾申請的;
6.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審核時間:9月1日至9月9日(節假日除外)。審核時間截止為9月9日17:30,考生逾期未上傳正確清晰完整的審核材料,視為放棄報名。
上傳材料:①考生身份證或社??ā⑼鈬司蜆I許可證書、更改姓名的考生提供戶口本;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未填報學位信息,可不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③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的證明;④其他證明材料。
審核材料通過掃描或拍照JPG格式的方式上傳至報名平臺提示相應的信息欄內進行核驗,核驗通過后方可繼續報考。上傳材料務必清晰完整,避免影響人工審核。咨詢電話:65310829。
三、網上繳費
考生報名確認后,請于9月1日至9月9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2年10月28日-11月6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大綱
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2022)》為準,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142&page=1)。
六、證書查詢
(一)電子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證書查詢”進行電子證書下載和查詢。
(二)紙質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海南省公共招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紙質證書發放相關信息或關注“海南就業”微信公眾號瀏覽相關文章。
附件7
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
序號 | 姓名 | 手機號碼 | 報考科目 | 繳費金額 | 繳費日期 |
例 | 張三 | 13888888888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888.88元 | 20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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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步:考生填寫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并將申請表發送至郵箱:zcksc_jyj@hainan.gov.cn;第二步:微信添加“電子票夾”小程序并實名認證,在“票夾”查閱到發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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