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東2022年初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29日9時-2022年8月8日18時;網上資格審核2022年7月29日9時-2022年8月9日18時(僅正常上班時間進行審核);網上繳費時間2022年7月29日9時-2022年8月10日24時 (繳費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準考證打印時間2022年11月8日9時-2022年11月11日24時。
關于2022年度經濟(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3號)要求,2022年度經濟(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于11月12、13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批次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11月12日 上午 | 08:30—10:00 | 《經濟基礎知識》 |
10:40—12:1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2 | 11月12日 下午 | 14:00—15:30 | 《經濟基礎知識》 |
16:10—17:4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3 | 11月13日上午 | 08:30—10:00 | 《經濟基礎知識》 |
10:40—12:1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4 | 11月13日下午 | 14:00—15:30 | 《經濟基礎知識》 |
16:10—17:4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各專業(yè)類別的批次劃分待考試報名結束后確定)
初級、中級考試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初、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結束前15分鐘可提前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二、報名安排和流程
報考考試名稱 | 2022年度經濟(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
1.發(fā)布報名公告 | 2022年7月27日--2022年7月29日 |
2.網上提交信息 | 2022年7月29日9時-2022年8月8日18時 |
3.網上資格審核 | 2022年7月29日9時-2022年8月9日18時 (僅正常上班時間進行審核) |
4.網上繳費 | 2022年7月29日9時-2022年8月10日24時 (繳費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
5.準考證打印 | 2022年11月8日9時-2022年11月11日24時 |
6.考試 | 2022年11月12、13日 |
7.成績發(fā)布 | 考后6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
8.資格復核 | 成績發(fā)布后3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
9.領取證書 | 全部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后60日內 (僅為預計時間) |
三、報考條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20〕1號)《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
第八條:凡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第九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一)高中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二)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四)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五)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六)具備博士學位。
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初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中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等相關職業(yè)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yè)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自2020年起,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參加經濟系列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或職稱評審。此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yè)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
四、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2022年度經濟(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推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無論是否選擇告知承諾制,我們都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核查。我們鼓勵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報名,對于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同時接受全程監(jiān)管。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需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lián)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樣本見附件2)。對所有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和加強全面管理;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通過報名資格復核和查詢社保等方式進行復核,并由考試行業(yè)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一)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二)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四)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考務流程
網上報名
(注冊→填寫報考信息→信息確認→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報名成功)
(一)注冊: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qhpta.com)“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網上注冊需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上傳由“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下載地址請點此鏈接),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
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提交注冊信息最長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核查結果,核查完成后方可報名,請各位考生提前在報名系統(tǒng)中注冊,老考生也需提前登錄完善學歷學位信息。
(二)填寫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特別是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重要字段)。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后將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根據人社部考試中心相關文件要求,為減輕應試人員跨區(qū)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請各位考生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報名參加考試,請考生嚴格遵守屬地化原則,根據本人實際填寫“現工作地”及“現居住地”字段。
本次考試設置“省外考生考區(qū)”、“西寧市城東考區(qū)”、“西寧市城西考區(qū)”、“西寧市城北考區(qū)”、“西寧市城中考區(qū)”、“海東市考區(qū)”、“海北州考區(qū)”、“海南州考區(qū)”、“海西州考區(qū)”多個考區(qū),考生在報名時須根據考前14天實際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qū),如考前14天省外來(返)青的考生選擇“省外考生考區(qū)”,考前14天居住地在海東市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qū)”。原則上居住地在黃南州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qū)”,果洛州、玉樹州的考生選擇“海南州考區(qū)”。
(三)信息確認:報考人員在保存報名信息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一定要進行信息確認步驟,否則不會進入資格審查項。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已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四)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的可直接繳費。(已經作出承諾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可免于核查。)
系統(tǒng)沒有自動核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將進行網上上傳證明材料步驟:
人員范圍及上傳材料:
1.不適用/不使用/撤回承諾的:專業(yè)年限工作證明
2.不能自動核查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核查不通過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4.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取得經濟領域其他職業(yè)資格的:初級資格證書
5.報考級別為中級知識產權,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yè)并取得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的:初級知識產權職稱證書
關于上傳材料的說明: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仔細確認材料是否正確,顯示是否清晰,以免影響報名結果。
(五)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考生務必在繳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沒有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考生視為報名失敗。
(六)報名成功:在繳費時間截止前繳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六、資格復核
2022年度經濟(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待成績公布后,我中心會同有關行業(yè)部門、協(xié)會學會等單位將對本年度成績合格且可以領取證書人員進行考后報名資格的復核工作,請及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相關公告,按時進行復核,逾期將影響證書發(fā)放。
七、監(jiān)督監(jiān)管
人事考試機構或業(yè)務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jiān)管。考試成績發(fā)布后,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的,資格證書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試機構或業(yè)務主管部門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核發(fā)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應試人員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二)本次考試設置“省外考生考區(qū)”、“西寧市城東考區(qū)”、“西寧市城西考區(qū)”、“西寧市城北考區(qū)”、“西寧市城中考區(qū)”、“海東市考區(qū)”、“海北州考區(qū)”、“海南州考區(qū)”、“海西州考區(qū)”多個考區(qū),考生在報名時須根據考前14天實際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qū),如考前14天省外來(返)青的考生選擇“省外考生考區(qū)”,考前14天居住地在海東市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qū)”。原則上居住地在黃南州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qū)”,果洛州、玉樹州的考生選擇“海南州考區(qū)”。
(三)建議應試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初、中級考試用書。
(四)考生須攜帶紙質版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初、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結束前15分鐘可提前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五)為進一步規(guī)范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工作,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yè)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
(2)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合格成績的滾動期結束;
(3)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yè)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
(4)應試人員的專業(yè)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yè)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yè)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此類應試人員需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中心,方能報名參考。
(六)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guī)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guī)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jiān)控;在必要范圍內,協(xié)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七)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八)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guī)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九)考生須遵守當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安排,關注考前發(fā)布的“溫馨提示”公告,考試時攜帶相關疫情防控材料,自備一次性口罩,并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測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驗等程序。
九、咨詢電話
資格審核電話(省人事考試中心):0971-8258591(僅正常上班時間接聽)
技術支持(省人事考試中心):0971-8258589(僅正常上班時間接聽)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7月27日
附件2:《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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