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2022年注冊測繪師報名時間7月22日至28日,繳費時間7月22日至2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12日至16日,考試時間9月17日至18日。
關于做好 2022 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浙考發〔2022〕23 號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2 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0 號)和《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 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此項考試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 9 月 17 日至 18 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9 月 17 日 上午 9:00—11:30 測繪綜合能力
下午 14:00—16:30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9 月 18 日 上午 9:00—12:00 測繪案例分析
考點設置在杭州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測繪局《關于印發〈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測繪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4 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 2022 年起,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 4年。
2.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 3年。
3.取得含測繪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 2 年。
4.取得測繪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 1 年。
5.取得測繪類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1 年。
以上具體專業細分見報名網上提供的《注冊測繪師考試專業科目分類對照表》。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對符合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級別為“免一科”)。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測繪業務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的年底(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為:0571-87806679,87984700。
三、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參加考試人員必須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和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上網公示,除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包括“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和“撤回承諾”的,下同)、學歷等證書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四)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或“撤回承諾”,本年度此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成績和證書使用等)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報考資格、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
(一)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應于 7月22日至28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www.zjks.com ) 鏈 接 , 或 直 接 登 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cpta.com.cn/)按系統提示,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1.“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后,方可繼續選擇報考信息。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于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可在承諾書提交后,即可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對于報考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再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證書(證明)材料后,方可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再進行網上交費。
(3)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
留存備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注意:如學歷等信息無法在線核驗的,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待報考系統管理人員進行核驗和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報考人員必須打印“報名表”和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4)報名時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3.“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均屬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報考流程除少一個“選擇”環節外,其他環節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項
1.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3.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4.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信息未確認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的,需取消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自行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5.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 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內)。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6.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88395085。
六、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9月12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特別注意:姓名和身份證號不得同時修改,“準考證”不要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
七、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 65 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 70 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八、考試大綱
2022 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以《注冊測繪師考試大綱(2012)版》為準。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測繪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規定的區域內,分別使用 2B 鉛筆填涂準考證號,用黑色墨水筆作答試題,草稿紙統一提供,考后收回。其它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準考證號和作答,試卷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計時器(無聲、無收發和拍攝功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須憑本人未作人為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有收發、拍攝功能電子產品,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在規定的位置用規定的書寫工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不得提前和超時答題。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試卷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應及時舉手報告。否則,若影響考試成績,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污損和錯答位置的試卷和答題卡,不予更換。
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對考場實施全程監控。提醒廣大考生在考試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
十、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直接上網公示 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省人事考試院負責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證明)因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要求,由省行業主管部門另行通知。相關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
(三)證書制發。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 號)精神,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后,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十一、有關要求
人事考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一)要加強對考試的考務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預防和處理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順利實施。
(二)人事考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別做好報考技術和報考條件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疑成績通過的人員,以及有情況反映人員的考后核查工作。對需要現場核查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要確保考后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時傳送。
(三)屆時,如受疫情影響,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相應措施,確保考試防疫安全。具體實施方法,參見《人事考試考點防疫方案》和《人事考試考生防疫須知》(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附件:2022 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2 年 7 月 15 日
注:本文來源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gov.cn/showInfo/Info.aspx?id=7761)
關于做好2022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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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