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4月21日-27日;網上審核時間4月21日-27日;網上繳費時間4月30日-5月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2年6月7日至6月12 日;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
京人考發〔2022〕12 號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 2022 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市監計量〔2019〕197 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 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2 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 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22 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北京地區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注冊計量師分為一級注冊計量師和二級注冊計量師,均設置“考全科”和“免一科”2 個報考級別,報考人員應根據報名條件正確選擇相應報考級別。
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3個科目。
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和《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2 個科目。
三、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符合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
1.參加全部 3 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考全科”級別)
(1)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4 年。
(2)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3 年。
(3)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2 年。
(4)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1 年。
(5)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最低年限相應增加 1 年。
2.參加 2 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免一科”級別)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
(二)二級注冊計量師
1.參加全部 2 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考全科”級別)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 1 年。
2.參加 1 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免一科”級別)取得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參加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
(三)報名條件說明
1.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2.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2 年 12 月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實行封閉 2 個小時管理,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離場。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試考場資源全市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
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服務頻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
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報名流程見附件。
1.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 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4 月 27 日。注冊信息原則上 24 小時內返回核查結果,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及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網上繳費時間為 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6 日。完成報名提交并通過審核的人員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3.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4.報考人員報名時如遇問題,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查看“問題解答”。
(三)準考證打印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至 6 月 12 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 版)》《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 版)》為準。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全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 3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一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
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參加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全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一科”級別的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考生可于 2022 年 8 月下旬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同)查詢考試成績。證書發放事宜將在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證書查詢”欄目公布。
(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 號)精神,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在印發紙質資格證書的同時推行電子資格證書,考試合格者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選擇“證書查驗”欄目,點擊“證書下載”,注冊登錄后下載電子資格證書,電子資格證書與紙質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紙質資格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1〕347 號)規定,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客觀題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
每科 65 元、主觀題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70 元,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63 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人事考試考生涉及行業領域多、流動性強,為確保考試期間參考人員的健康安全,建議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工作要求,考前通過單位或所在社區登記預約,完成疫苗接種。
(二)考生應在考前 14 天內對自身健康狀況進行監測;考前 14 天及考試期間避免參加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減少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三)考試當天,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北京健康寶為“未見異常”且持本人首場參考科目考試前 48 小時內采樣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四)建議考生考試當天提前 1 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
(五)人事考試防疫相關要求將根據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規定的變化隨時調整,請考生以準考證上“考生須知”的要求為準。
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
(二)考生考試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通過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十、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考試報名流程圖
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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